新三板挂牌:股份公司发起人未签订发起人协议问题如何解决
发布日期:2015-01-28 作者:陈超明律师
举例说明:股份公司发起人未签订发起人协议(易同科技430258)
解决方案:
全体发起人出具《关于公司整体变更的声明》。
披露信息:
股份公司发起人当时未签订发起人协议,2013年3月10日,全体发起人出具了《关于公司整体变更的声明》,声明“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业务、债权、债务及其它一切权益、权利和义务,自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为股份公司之日起由公司承继。有限公司自2009年1月1日至股份公司完成变更登记之日止的经营损益由各发起人按照其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发起人之间没有发生有关公司整体变更事项的争议,发起人认可公司整体变更的有效性,未来不就公司整体变更相关事项发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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