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查看资料

2015司法考试宪法资料之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主要体现

发布日期:2015-02-10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5司法考试宪法资料之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主要体现。

1.宪法第1条第1款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宪法同时规定实现人民主权的具体形式与途径,如宪法第2条第2、3款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3.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也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具体体现。

4.为了体现人民主权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了选举制度的主要程序,以实现宪法的基本原则。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