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山东泰安盗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多少!(泰安刑法律师介绍)
发布日期:2015-02-15 作者:马家强律师
同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适用《解释》及《通知》过程中,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具有《解释》第二条规定的八种情形之一的,定罪量刑要从严掌握,可以按照以“1千元以上”确定“数额较大”标准;对具有其中第(三)至第(八)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分别达到“3万以上”和“2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而对第七条情形之一的,则要从宽掌握,对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的,也要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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