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安徽征地拆迁补偿十大典型案件(全国十大)

发布日期:2015-03-27    作者:110网律师
2014年,拆迁矛盾居高不下,因此上访人数仍然占上访人数的40%,社会各界十分关心。2014年8月29日,最高法院发布了十大拆迁典型案例,涉及房屋征收的补偿价格确定、补偿方式选择、违法建筑强拆、“民告官”拆违不作为等多方面,这其中多数行政行为被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据最高法院说:“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对今后此类纠纷的审理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统一裁判尺度的同时保障了民生权益”。十分遗憾的是,近年来的拆迁流血事件没有一例入选。是人民群众的生命不值钱吗?还是法院的角度偏差?或是拆迁命案均未形成行政案件?

    为此,安徽征地拆迁律师高飞整理以下2014年征地拆迁十大典型案(事)件:    (一)河北柏乡县等地发生拆迁“自焚”等意外事件    新年伊始,河北省柏乡县西街村改造项目施工工地2014年1月15日发生拆迁户烧伤案件,拆迁户冯文吉夫妇因房产置换问题与项目方就补偿条件多次谈判未果,项目方再次施工时,夫妇二人在家门口烧伤。冯文吉已于1月23日去世,其妻子还在重症监护室。    2014年8月6日,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赵家坝被拆迁户袁方金,在拆迁现场跌落后死亡。当地政府称,死者系“突然昏倒并跌落至1米左右高的坎下”,“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4年11月19日上午,福建省长乐市松下镇前连村一养殖场老板拆迁过程中,将汽油浇在自己身上,引火点燃后冲向工作人员,该村村主任被其抱住烧伤。    【推荐理由】:生命无价,因拆迁而自焚或其他方式的意外事件在2014年仍时有发生,而这些令人关心的事件如果当地依法行政,都是可以避免的。
    (二)多地发生群体性暴力征地拆迁血案,伤亡人数超历史    2014年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拆迁与征地的群体性事件中由政府默许下的拆迁方挑起的冲突对于社会危害极大。过去常见的是被拆迁人群体性上访,而近年来武力冲突在逐步升级,伤亡人数增多,2014年是血拆最高峰。    2014年1月7日下午,江苏邳州市河湾村发生一起村民为阻止非法占地被刺死事件。数百名村民为阻止徐州海天石化有限公司为扩建厂房而在河湾村进行的勘探作业,与施工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发生冲突,村民李冬冬被刺身亡,另一村民李卫男重伤。被刺死的李冬冬原准备于2月1日结婚。    2014年8月1号上午,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江北乡八家子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城管执法大队与村民发生群体性冲突,其中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邵罡被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8名执法队员和2名村民受伤。    10月14日,昆明晋宁发生征地拆迁血案。晋宁县晋城镇富有村部分村民因泛亚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项目建设的拆迁问题,与建设施工方产生矛盾。10月14日,施工方事前组织的数百名持械着统一服装人员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其中,建设施工方6人死亡(其中4人为被村民非法扣押人员,且均有烧伤痕迹),村民2人死亡,双方共计18人受伤。    【推荐理由】: 强拆者的身份从过去的城管、保安、拆迁公司雇用人员扩展到同样是弱势群体的施工单位的农民工。煮豆燃萁,草民何悲?
   (三)贾灵敏刘地伟寻衅滋事案    2014年5月7日,贾灵敏(女)、刘地伟在帮助被拆迁人报警时被郑州警方抓捕,5月8日被刑拘,涉嫌罪名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批捕,涉嫌罪名变更为寻衅滋事。7月底,移送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公安机关两次补充侦查、检察机关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2015年1月23日,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将贾灵敏、刘地伟起诉至郑州市管城区法院。贾灵敏和刘地伟都是郑州暴力强拆的受害者。在维权过程中,贾灵敏主动帮助与她同样遭遇的人。她自学法律,免费为全国各地的拆迁讼案做公民代理;她义务普法,多次在拆迁现场举办讲座,刘地伟也参与其中。    【推荐理由】:贾、刘的这种行为是引导公民用法律武器理性维权的合法行为还是构成寻衅滋事?对于当前居高不下的拆迁矛盾的处理具有典型意义。
    (四)北京发生多起外地被拆迁人服毒事件    7月16日八点10分左右,7名中年男女躺倒在中国青年报社门外,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经查实,服药自杀的7人均系江苏泗洪人,其申诉信称去年因拆迁征收补偿问题到上级信访部门上访,后被当地官方带回强制关进“黑牢”,遂感无望而走上“绝路”。此消息一出,如同当年成都唐福珍自焚和今年3月21日平度纵火案一样引起了社会广泛关心。之后,虽然北京警方采取了高压态势,拘留了喝药者,但类似的情况仍然多次发生多人在新华社等媒体或闹市区服毒,以求得社会关注的事件。    【推荐理由】:无论这些喝毒者是否是“行为艺术”,客观上暴露了当前被拆迁人在投诉无门下的困境。水可泄,不可堵,此乃千古不变的真理。
    (五)北京发生多起强拆报亭事件    2014年8月1日前后,北京市朝阳区有72个有正规经营执照的报亭被拆除。这次拆除源于北京市的一项整治行动:对地铁口、过街天桥等位置的占道早餐车、报刊亭进行清理。从7月开始,朝阳区城管陆续口头通知被认为是“占道经营”的亭主,要求停止营业,提前把报刊收拾好,将进行统一拆除。在拆除现场,个别亭主站上了自己的报刊亭顶,有的甚至与城管发生了肢体冲突。    【推荐理由】:报亭本来是有利民生之举,依法而生,也因依法而亡。简单粗暴执法显然不是依法治国,更有违执政为民的要求。此案举一反三,有利执政水平的提高。
    (六)山东农民抗拆砍死两人被判死刑案件    2014年7月28日,因抗拆致两名拆迁人员死亡的丁汉忠,被潍坊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53岁的丁汉忠家住山东省昌乐县乔官镇丁家山村,2013年,丁汉忠和他母亲的房屋均被划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拆迁区域,但因拆迁补偿未谈妥,丁家迟迟未搬迁。    2013年9月25日,数名拆迁者试图拆除丁汉忠母亲的房屋,双方发生冲突,丁汉忠持镰刀挥砍,致其中两名拆迁者死亡。    【推荐理由】:对于拆迁引起的被拆迁人以暴抗暴行为,如何定罪量刑?既要恪守刑法条文,也要考量司法公正公平。近年来此类案件在一些地方量刑过重,我们有必要检视当地事件背后的官商关系。 
    (七)山东平度拆迁系列案件依法解决    2013年7月4日,平度发生多起暴力拆迁事件。8月10日,陈宝成等8人涉嫌非法拘禁参与“7.4事件”的挖掘机司机被警方刑拘。同年9月13日,陈宝成等2人以非法拘禁罪执行逮捕,其余6人被取保候审。此后,陈宝成一直被羁押在平度市看守所。期间的2014年3月21日,平度凤台街道杜家疃村村民守地住的帐篷四周及帐篷内被浇汽油点燃,致4名村民1死3伤。平度官方以及山东媒体称为“失火”,引起轰动。青岛公安破案为纵火,平度的非法拆迁活动进一步暴露,促进一系列非法拆迁案件水落石出,推动了上述系列案件的妥善解决,律师的关于对陈宝成案不起诉的建议得到采纳,陈宝成等八人已于2014年8月收到检方的不起诉决定书,他们的房屋拆迁补偿也得到合理解决。而作为平度非法拆迁活动最高峰的“3.21纵火案”的犯罪分子已全部被抓获,行政机关有关责任人员亦被问责。    【推荐理由】:此案是考量政府官员、司法机关、媒体等相关人员良心的标尺。
    (八)河南惊现“艾滋病拆迁队”    2014年12月初,“艾滋病拆迁队”惊现河南南阳一拆迁小区,这群人自称是艾滋病患者,恐吓居民称“不搬走就感染你们”,并且有时半夜放鞭炮扰民。此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014年12月27日,河南南阳公布“艾滋病拆迁队”调查结果:幕后黑手为开发商南阳市亿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雇佣社会人员刘某某组成所谓拆迁办公室,之后刘某某组织6名艾滋病患者组成“艾滋病拆迁队”,5名嫌疑人被控制,多位官员被处理。    2014年12月30日零点39分,河南南阳市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经查,29人曾参加南阳亿某某房地产公司(“艾滋拆迁”开发商)举办的联欢茶话会,并收受500元的商场购物券。其中25名公职人员分别被处以党政纪处分,所收礼金全部收缴。澎湃新闻注意到,受处分最重的是梅溪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小丽,被撤销党内职务。    【推荐理由】:虽然我们无法断定此事件的黑幕是否彻底揭开,但足以表现出当地的拆迁已经突破人性底线。
    (九)公安为非法拆迁保驾行为被判决败诉    征地与拆迁活动中,人民警察的不作为和乱作为是重要原因。对受害人对此求助无门,起诉要么进不了法院,即使进了法院,也不能胜诉。2014年,在我们的努力下,这种情况有了改变。    2014年3月4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作出驳回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案的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申合书等25人与邯郸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案划上了句号。原告申合书等25人的房屋被人非法拆除,于是就打电话报警,遗憾的是,人民警察未履行法定职责。申合书等人依法起诉,邯郸中院指定涉县法院审理,13年11月8日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限矿区分局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对申合书等人的报警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矿区分局不服,上诉到邯郸市中院,中院于2014年3月4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14年12月10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撤销平潭县公安局的治安处罚决定并予以行政赔偿。    曾制造了“念斌案件”的福建省平潭县公安局,在拆迁活动中也很任性。该局为2011年5月11日针对福建远大船务公司厂房、船坞的非法拆迁活动保驾护航,治安拘留了保护公司合法财产的俩位值班人员高名迎、郑雨福。该案经过原审、重审共八次开庭,终于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4年12月10日作出最终判决,撤销该公安局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判决该局赔偿损失。A    【推荐理由】:公安为非法拆迁活动保驾护航由来已久,少有败诉承担法律责任。这两个案件算是开了一个头,能否入选最高法院的典型案件呢?
    (十)法院依法判决政府提高赔偿标准    2014年12月日,辽宁省高院对我们所律师代理的王佰春等人诉沈阳市和平区政府拆迁赔偿的群体性案件作出了终审判决,在一审法院确定的市场价的基础上再将拆迁赔偿标准提高25%并明确了其他损失的赔偿。这个判决较好的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被拆迁人的肯定。    【推荐理由】:被非法强拆后,受害人常常难以得到合理赔偿。尤其是经历多年后,赔偿损失在许多地方仍然是按照强拆时的标准。这种不公平的做法常使被拆迁难以接受,矛盾得不到解决。此案能给予我们的启示是:司法,是可以公正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