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民商类案例 >> 其它民商案例 >> 查看资料

工伤事故超一年劳动局不受理吗

发布日期:2015-05-27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工伤事故超一年劳动局不受理吗小李是一家钢铁公司的职工,三年前,他在工作中被机器轧伤,左桡骨粉碎性骨折。受伤之后,小李立即要求公司为他申报工伤,公司领导也满口应允。休养期间,小李再一次找到公司,询问工伤的事情,公司给他的答复是“报过了”。没想到,一年过去了,当小李找到劳动部门查询后才得知,公司不仅没有为他申请工伤,而且根本就没给他上保险。【律师说法】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该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此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本案中,小李应搜集到单位答复他报工伤的证据,其申请工伤超过法定期限是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小李可以继申请工伤。如果小李不能搜集相关证据,小李的工伤申请将不被受理。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陈友铭律师
浙江杭州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