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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独立学院中“知识产权法”教学方式的探索与实践

发布日期:2015-07-20    作者:袁翠律师
  [论文关键词]独立学院 知识产权法 案例教学法 
   〔论文摘要〕基于知识产权法的特点,结合独立学院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在教学中应当特别注意强化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克服传统法学教育的不足。文章通过实例揭示案例教学方法的基本操作环节,努力探索案例教学法在课堂教学中的深度运用。 
    一、“知识产权法”传统教学方式的基本特点和问题 
    就世界范围而言,法学教学方法无外乎两种,其一是案例分析教学,其一是讲授式教学。可以说,包括“知识产权法”在内的各种法学课程的展开都以这两种方式为依托。案例分析教学是把案例当做一种可以从中阐明法律原则的经过推理归纳的原始经验材料。讲授式教学注重教师系统讲授相对抽象的概念、原则、基本原理和理论,旨在向学生传授知识。 
    从目前来看,我国“知识产权法”教学方法的主要特点是:第一,最主要的教学目标仍是对现有法条的阐释。尽管知识产权法本身的实践性非常强,但师生的教学活动仍然主要是围绕着对现行法律的阐释而进行的。教学评估也主要是考核学生对现行法条的掌握情况。第二,最主要的教学方法仍是课堂讲授。以知识为主要目标的教学模式仍然是主要的教学方法,而自学、讨论、调查研究、实验实习等都处于非常辅助的地位。第三,以教师和既定教材为中心。能决定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完全是教师,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是被动、从属的。第四,评估手段主要是笔试。在升学、就业和职业生涯中,笔试作为一种保障公平的手段被日益广泛地使用,并强化着各级教育的应试特征,包括国家司法考试。 
    这种教学模式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在现行的教学模式中,学生在课堂上主动思考和操作的机会非常少。其次,现行的教学模式压抑学生个性,不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的能力。第三,现行的“知识产权法”教学模式无法提供创新所需的宽松环境。 
    二、“知识产权法”教学方式的转型与实践 
    在本科“知识产权法”的教学中大量引人创新活动势在必行,关键在于改革教学模式,吸引学生回到课堂。 
    (一)对案例教学法局限性的思考 
    首先,目前的案例教学法局限于“举例”,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满堂灌的情况。 
    其次,案例教学法在我国的运用有一定的局限性。从理论上看,案例教学法是一个从特殊到一般的过程,旨在进行归纳。这与它发源于英美法系相关,英美法系有“遵循先例”的原则,为此,必须将先例所产生的所有问题归纳整理出来,与本案对比,以突破灰色地带,寻求对本案的合理判决。所以,这种案例教学法的功能就在于训练学生的归纳整理能力。嘀我国并非英美法系国家也没有所谓的“遵循先例”原则。作为一个成文法国家,我国是一个以特定的价值体系为指导建构起来的整体的法律秩序。在法律适用过程中,考察的不是具体规范,而是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 
    在实践中,教师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较为倾向选择知识点针对性极强且相对单一的案例。但现实中发生的纠纷或者是司法考试出现的案例题,往往都是综合的、较为复杂的,或者说是涉及多重法律关系,需要用到几个甚至十几个相关知识点的。而传统的案例教学方式并不能帮助学生解决真正的问题。所以,在学生们参加司法考试或者做模拟法庭等活动中,总是感到自己的知识不够,总是会漏掉一些重要的知识点。这实际上就是人为地将完整的法律体系和知识割裂成若干小点,而学生聚沙成塔的能力又是相当有限的,这样一来,教学效果在某种程度上适得其反。 
    (二)案例教学法深度运用的实例分析与探索 
    虽然案例教学法在适用的过程中有着种种的不尽如人意,但不可否认,案例教学法是弥补单纯法学理论演讲式教学缺陷的一种较好的选择,它仍是我们法学教学的最重要手段和方法之一。笔者认为,倘若能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即将单纯的举例教学方式向实例研习方式转化,就能使我们的教学方法更加多样,教学效果更加良好。 
    所谓实例研习,是指在法律课程教学中,学生除上课听讲外,尚须研习若干实例,在考核方面,考试以实例分析为原则。这种方式,目的在于通过教学过程,培养学生对法律解释、漏洞补充、法律续造等法学方法的掌握,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加强增进学生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这是一个不同于单纯由教师举例并分析的方法,而是一个从一般到特殊的过程,即演绎的过程。 
    笔者认为,实例研习方式是对案例教学方法的深度运用。因此,教师可在继续贯彻举例教学方式的同时向实例研习方式转化,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强化学生法律思维的训练,使学生的知识由点连成线进而扩展成面,让学生学完课程之后能够切实地解决一些现实的纠纷。 
    在实践中,笔者选择了近年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与电影《无极》的著作权纠纷”案为实例,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尝试。我们选择该实例的意图有四:其一,该案件社会影响非常广泛,学生可十分轻松地获取该案件的相关资料;其二,该案件还未最终定论,存在研习、探讨的广阔空间;其三,涉案视频内容轻松搞笑,趣味性十足,容易激发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其四,该案涉及的知识点较多,适合学生运用课堂所学的知识点,系统化地解决实际问题。 
    教学环节一:通过教师介绍,学生了解案情的大致情况。 
    案例背景介绍:陈凯歌导演执导的电影《无极》于2005年底、2006年初在国内公映。该片由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与北京21世纪盛凯影视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耗资人民币约3亿元。著作权中除了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之外,其余权利分别转让给了香港银都公司、韦斯汀兄弟公司和IDC亚洲公司等。 

    胡戈,依靠销售音像技术、器材谋生。他观看了电影《无极》后,以该片为主要素材,独立制作完成视频短片《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以下简称《馒头》)。片长约20分钟。在该片中,胡对《无极》的部分画面进行了重新剪辑和配音,以中央电视台CCTV 12频道的《中国法制报道》栏目的形式呈现,将《无极》的故事演绎为电视台主持人向观众讲述2005年某月在某市发生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的侦破过程。 
      《馒头》片尾载明—导演、演员以及使用背景音乐等具体信息。 
    胡戈通过网络把《馒头》贴在某网站论坛里。《馒头》的趣味使之获得了网民的推崇并迅速传播。一些报纸开始介绍《馒头》,电视台也把它作为互联网上的一个现象进行报道。陈凯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起诉胡戈。中影公司、盛凯公司的律师认为胡戈的行为涉嫌侵犯著作权。胡戈通过媒体表示,向《无极》方表示歉意,但不承认侵权。 
    教学环节二:教师提出了引导性问题并播放相关视频 
    《馒头》涉及著作权法中的若干重要的知识点:作品的判断标准;著作权包含的专有权利;著作权的归属,进而涉及知识产权诉讼的主体资格;合理使用制度与滑稽模仿的基本理论;对于著作权权利限制理论的探讨与批判。这些知识点可谓是环环相扣,若能系统地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思考和分析,将使学生对著作权法的掌握达到相当的熟练程度,并能切实地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这些知识点,教师可提出相应的引导性问题,要求学生带着问题观看视频。
   引导性问题:(1)《馒头》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2)《无极》的著作权人应享有哪些专有权利?《馒头》是否侵权? 
  (3)《无极》的著作权应归属谁?本案中谁是适合的原告和被告? 
  (4)如何理解合理使用与滑稽模仿?(5)关于权利限制理论的反思和探讨。 
    在提出问题之后,播放电影《无极》的片段和《馒头》的视频,该视频的制作和内容属于对电影《无极》的恶搞,内容轻松诙谐,很能吸引学生们的注意力。在学生欣赏视频的过程中不必再给学生过多提示,充分发挥学生自主思维能力,适时适当地鼓励学生进行自主深人的思考。 
    在观赏完视频资料之后,教师可以将当前的各方评论和争议向学生进行介绍,让学生了解目前普通百姓、当事人、律师、法官、学者们对该案的不同看法。这有助于学生发散思维,而不是一门心思只去考虑《馒头》侵害了《无极》的哪些权利的问题。 
    教学环节三:以学习小组为单位,分析研习实例。 
    将学生分为6一8人的若干小组,引导学生围绕讨论的案例陈述自己的观点,教会学生如何思考问题,如何抓住“案情”的关键点,如何进行分析。鼓励学生对教师提出的相关问题和解决方案展开讨论,甚至辩论,以求达成共识。在讨论或者争论的过程中,充满着学生各种观点的碰撞,不仅训练了学生的逻辑思维和法律思维,也同时训练了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与人沟通的能力。 
    教学环节四:进行全班交流,激发思想的火花。 
    教师可邀请各小组代表对该组的分析意见进行陈述,以进行全班的交流。同学们通过听取其他同学的分析,相互交流、讨论乃至争辩,不断检验和修正对案例问题的分析,进一步完善解决方案。在此过程中,教师无须做过多的干涉,而应放手让学生自主进行沟通和交流。 
    教学环节五:教师分析总结,传授方法。 
    在讨论结束时,教师针对学生的分析思路和分析结论进行评价,但这种评价并非绝对的孰对孰错。法学教育最容易给学生形成某个案件的对与错的判断,这是值得我们反思的一个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本案并没有一个确切的结论(即便有的案例是有法院最终判决的,也并不代表法院的判决就一定是完全正确的),教师不应当只停留在分析结果的给出,而更应当注重分析方法的讲解。在《知识产权法》的教学中,有时候对实例的研习更多的并不是结果的对与错,更重要的是学生在研习实例的过程中学会的分析角度、分析方法和对知识的融会贯通。阵是案例教学法深度运用的精要所在。 
    教学环节六:学生课后撰写报告,消化提升。 
    经过观赏影片、小组讨论、班级交流和教师反馈之后,要求学生仍以小组为单位,课后用一定的时间撰写实例研习报告。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可以使学生对之前一系列环节中所产生的思想火花和感受进行归纳总结,即培养和提高法律思维能力;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训练学生的专业报告的写作能力,即训练和加强法律职业技能。利用撰写实例研习报告的方式,使知识得以消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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