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刑法学 >> 查看资料

犯罪学视角下跨境毒品犯罪对我国的影响

发布日期:2015-08-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内容提要】我国跨境毒品交易呈现毒品种类多元化、贩毒通道扩大化、贩毒形式多样化特点,应通过加强情报搜集整理能力、加强海警力量建设、加强国家地区间的禁毒合作、提高执法水平等途径严厉打击跨境毒品犯罪。
【关键词】跨境毒品,犯罪学,数据分析

一、我国跨境毒品渗透现状分析   
  通过数据我们可以看到,2014年1—10月公安边防部队在全国范围内的禁毒战争中均有较大收获:从作案时间上看,3月、4月查获的毒品案件数目较少,其他月份缴获毒品数量较大;从毒品案件发生地来看,云南省毒品案件数量约占所有毒品案件数量的六成以上,以保山、西双版纳、临沧三地最为突出,保山、西双版纳等云南南部地区主要以贩卖海洛因为主,而临沧等西南地区则主要以贩卖冰毒、K粉等合成毒品为主,其他省份如广西的东兴、防城港等地有抬头趋势,这些新情况需要公安边防部队严加防范,认真应对。
  (一)毒品种类多元化
  从数据我们可以看到,海洛因、鸦片占到案件总数的四成,鸦片等制毒原料则仅占到案件总数的一成,许多合成毒品如冰毒、K粉、摇头丸(氯胺酮)等均有抬头的趋势,其中K粉交易增长最为迅速,占到案件总数的二成。这些新型毒品毒性更强、成本更低、对人体危害更大,这些新型毒品的出现说明制毒分子已经掌握了相当先进的毒品制作工艺,并以较快的速度更新毒品种类,以适应市场日益旺盛的毒品需求。
  (二)贩毒通道扩大化
  从已知线索看,贩毒通道除传统的云南—缅甸线路外,海上通道有抬头趋势,海上交易量持续增加,广西东兴至防城港一线,广西至广东惠州,惠州至深圳一线的贩毒路线在今年得到强化,有进一步拓展的趋势。同时,跨省合作贩毒也相继出现,云南—广东最为突出,内陆则以云南—四川一线较为突出,贩毒通道呈现“多点、多层面、点面结合”的趋势,贩毒集中地多为广东、港澳台、日韩等发达地区和国家,贩毒网络结构逐步形成。
  (三)贩毒形式多样化
  从作案手法来看,约九成毒品案件采取机动车辆运毒的方法,贩毒人员看中车辆的高机动性,速度优势,且较为隐蔽的特点;作案人员多选择边境居民,以孕妇、儿童为主;作案形式有进一步变化,从之前单一的携带转变为近年来人体藏毒、武装运毒、包裹寄送毒品等形式,甚至出现通过验证大厅贩毒的情况;禁毒局势进一步复杂化、国际化,从单一的两国到多国,跨境、跨国毒品犯罪严重。

二、跨境贩毒猖獗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贸易往来频繁
  南部地区尤其两广地带与东盟、日韩、欧美等国家和组织经贸往来频繁,贩毒分子企图通过秘密运毒达到高额利润,而便捷的交通和基础设施给了贩毒分子充足的物质基础,加之高科技的运用,使运毒、贩毒成为趋势,并有持续增强的势头。同时,经贸往来拉动了各国不同的需求,开拓商品、资本市场的同时也无形中开拓了毒品市场。有了市场和丰厚的利润,加之法律监管的漏洞和盲区,犯罪分子纷纷铤而走险,踏上跨境贩毒的道路。
  (二)国家、地区间法律制度存在差异
  西南边境地区与东盟各国山水相连,但东盟各国关于毒品的法律法规与我国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具体表现在定罪的尺度、量刑方面。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打击跨境毒品犯罪面临困难。此外,在境外抓获的犯罪分子如何引渡回国仍是个法律问题,我国与有的东盟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但部分国家并未与我国签署条约,此时我国警方就面临如何合法将犯罪分子缉拿回国受审的问题。据此,我国加强与外国特别是东盟国家的警务联络合作和引渡条约的落实显得至关重要。国与国,国家与地区之间必须通过不断的互信合作来处理跨境毒品犯罪问题。
  (三)传统“堵源截流”管控方式低效
  狡猾的贩毒人员已经从过去单一线路的制毒、运毒方式扩展为海陆空兼备,并在现有基础上开辟新通道,不断强化通道开辟后的既得利益,动用高科技装备对我边防部队进行反侦察、反监听,并通过贿赂、收买等方式打入我方内部,获取情报信息。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我方必须调整策略,改变警力部署,建立机动打击力量,并扩大情报的分析整理,将情报的价值发挥到极致。从源头着手,但是要改变策略,放弃守株待兔式的设卡堵截,以灵活多变的打击形态将跨境毒品交易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努力牵出大集团,充分利用控制下交付,努力提高装备水平和自身能力素质,加强侦查力度和强度,让贩毒集团暴露自身行踪。如此我方就可以瓮中捉鳖,大大减轻我方禁毒压力,同时节约行政成本。

三、面对毒品渗透的应对策略
  (一)加强情报搜集整理能力
  情报工作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情报搜集整理,特别是对数据的分析比对,可以有效找到贩毒案件的突破点。总体来说,我国禁毒形势依然严峻,犯罪分子策略越发缜密,手段更加凶残,我们要尽快适应这种变化。我们不仅要提高情报的搜集能力,还要注意情报的整理分析工作,重视“大数据”积累,重点关注“大数据”的破案价值,从基础数据着手,从庞杂的数据库中找出跨境贩毒交易的规律及主要特点。毒贩狡猾多变,会经常更换作案手法、作案地点、作案时间及毒品投放市场,情报工作的价值就是要以不变应万变,以火眼金睛识别其犯罪特征,使主动权牢牢掌握在我方手中。
  (二)加强海警力量建设
  我国海警力量亟需增强以应对日益严重的海上贩毒活动,除了掌握情报之外,增强自身硬件建设也迫在眉睫。贩毒分子所乘船只一般比我方执法船只体积大、速度快,多数甚至配备重型武器,所以加强海上监察力度应该提上日程。“金三角”地区毒贩有渐渐倚重海运、河运的倾向,以西南边境为例,不少毒贩选择通过湄公河海运贩卖毒品,而两广地区也有通过雷州海峡、北海等海域贩卖毒品的趋势,所以笔者认为加强海警部队的硬件设施建设迫在眉睫。海警部队肩负海上治安、管控刑事犯罪的重大使命,对于这种新兴的贩运毒品的路径应保持高度警惕,将海上禁毒工作做扎实、做严密,加强所属海域的监察巡逻力度,严密管控,不让贩毒集团有机可乘。我海警部队应加强海上通道及沿岸海域的重点监察和巡逻力度,在各海上交通要道进行昼夜不间断巡逻。
  (三)加强国家地区间的禁毒合作
  加强和东盟国家的交流合作,建立完善的警务联络机制,有条件地互派警务联络官。建立双边甚至多边会谈机制,交流共享禁毒情报,适当时可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跨境毒品交易进行区域化打击,让其无处可逃。适当时候可以开展多边的专项行动,打击“金三角”毒源地向外渗透特别是向我西南边境及两广地带渗透的能力,并请求协助取证,获得毒贩的犯罪证据,依法处理。国家地区间的合作要形成经常性的联络机制,双方给予对方一定的便利,可以通过刑事司法互助协定加以实施,也可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予以协调,其根本目的在于不让贩毒分子钻国家间法律制度差异的空子,一旦发现犯罪证据便让其无处可逃。
  (四)夯实群众基础,打群众缉毒战争
  对待跨境毒品犯罪,要众志成城,团结一心,始终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有效打击跨境毒品的每个链条。没有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就没有缉毒战争的胜利,我们的战争没有人民群众,将注定没有前途。人民群众和警方是鱼和水的关系,人民群众作为最强大的社会资源,能够为边防部队提供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和破案的便利条件。人民群众可以为破案提供优越的条件,警方通过线人获得情报,通过走访获得重要线索,通过各方的智力资源摸清犯罪线索,通过和人民群众的和谐相处,创造出利于破案的社会环境。
  (五)提高执法水平,增加逮捕和定罪概率
  惩罚的严厉性不如惩罚的确定性更有威力,实践证明,提高对跨境毒品犯罪人的逮捕和定罪概率会对跨境毒品犯罪的犯罪率有着重大影响。一是针对跨境毒品犯罪网络触角灵敏、环节多并难以形成一条完整有效的证据链等情况,应加强各省、各区域间的侦查协作,提高调查取证能力。二是侦查机关在制定侦查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犯罪分子的反侦察能力,充分估计案件的复杂情况、提高侦查水平,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三是以扎实的情报调研为基础,加大公开查缉力量建设,在重要交通点设置必要的路卡,最大限度遏制其传输。四是针对一些跨境贩毒组织善于钻法律空白的空子,雇佣一些怀孕的妇女、艾滋病患者等特定人员从事违法犯规活动的现象,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民政、计生、医院、外事部门应建立护卫一体的作战体系,进一步深化境内外禁毒合作。最后,加大反洗钱力度,是摧毁跨境毒品犯罪的犯罪收益循环网络的一种不可忽视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对跨境毒品犯罪人的逮捕和定罪的重要一环。

四、对跨境毒品交易对我国渗透的思考
  (一)对未来跨境毒品交易方向的预测
  通过数据预测,本人认为未来我方的努力方向应着眼于“金新月”、“金三角”重灾区的陆路边境,同时不放过海上通道的检查力度。笔者认为海上贩毒是未来的新走向,大量资金和毒品将向海上转移,但其总的方向是不变的,总是流向欧美等发达国家。但笔者认为随着欧洲金融制度的日趋成熟,最终毒资有可能会流向有广阔毒品市场但金融监管制度不完善的地区,因为这些地区虽然是新兴地区但是发展潜力很大,发展前景也十分广阔,这些地区的毒品交易量只会增加不会减少,应对此类地区重点监护。对我国金融秩序应进一步完善,对有问题的金融账户及时清理,并对资金流向进行严密监察、追踪。我国应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及时与各国开展合作,通过双边或者多边国际协议或司法互助协议对跨境毒品犯罪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打击,让犯罪行为无处可逃。
  (二)防止跨境毒品交易“漂白”
  跨境贩毒集团会通过各种手段将贩毒行为“漂白”,这其中包括毒品资金的“漂白”以及贩毒行为的“漂白”,通过金钱、美色诱惑,腐化引诱我方执法人员,通过正常口岸、手续贩卖毒品。我国应严格内部管理机制,加强监管力度,找出“漂白”的规律及特点,借助情报将毒品防御至国门之外;提高禁毒科技水平,广泛宣传,打人民禁毒战役,从源头出发先治标、后治本,对于贩毒行为严厉打击。对贩毒集团“漂白”的方法要多研究、多比较,找出其中规律,找准薄弱点,精确打击,迅速有力。
  (三)打破跨境毒品交易的严密链条
  跨境毒品交易在毒源制毒、通道贩毒、毒品需求市场三个关节均有严密组织和精确分工,其组织之严密令人震惊,各方利益交汇其中,使其形成强大团伙作案。我方应步步为营,谨慎行动,必要时舍弃当前利益,顾全长远利益,全面搜集证据情报,争取查缉出整个犯罪链条,将贩毒集团一网打尽。关键是要找准问题的关键点、关键情报、关键时间以及关键人物,逐步将这一网络链条肢解,打好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五、结语
  跨境毒品交易对我国的渗透日趋严重,我国面临的禁毒形势十分严峻,尽管在过去十年间已取得重大成效,但在贩毒集团实力的日益增强的情况下,我国警方不能大意轻敌,应着力于制定长远的战略计划,高瞻远瞩,步步为营,周密行动。培养机动禁毒力量,将毒品御于国门之外。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国应与时俱进,众志成城,充分发动群众,利用人民的力量和大量资源,打一场没有硝烟的人民禁毒战争。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技术、暴力等多种手段给跨境毒品交易以毁灭性打击,从根源上铲除这一社会毒瘤,同时注重侦办案件的策略和方法,努力使用多种侦查手段,全面筛选和清理出案件线索,努力做到抓大放小,着重于长远利益,要在全国一盘棋的大背景下统筹考虑战略战法,严厉打击跨境毒品交易。


【参考文献】
{1}张云筝.非传统安全中的毒品问题[J].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
  {2}王铁崖.国际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5.
  {3}冯庆夫.边境管理学[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99.
  {4}武警学院边防系边管教研室.边境管理工作常用文件汇编[M].1998.

【作者简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文章来源】《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年第7期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赵自勇律师
北京东城区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82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