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小学生意外伤害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5-09-01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小学生意外伤害赔偿标准
意外伤害三要素 

  1、非本意的 

  即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行道树倒下等情况。 有些意外事故是应该预料到的,但由于疏忽而引致的,如在停电时未切断电源修理线路,因不久恢复供电而触电身亡。另有一些事故虽是可以预见到的,但在客观上无法抗拒或在技术上不能采取措施避免的事故,如楼房失火,火封住门口和走道,迫不得已从窗口跳下,摔成重伤。或者虽在技术上可以采取措施避免,但由于法律和职责上的规定,或履行应尽义务,不去躲避,如银行职工为保护国家财产在与抢劫银行的歹徒搏斗中受伤。 

  以上这些均属于意外事故。凡是故意行为使自己遭受伤害,如自杀、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事故。 

  2、外来原因造成的 

  指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食物中毒、失足落水。 

  注意:疾病所致伤害不属于意外事故,因为它是人体内部生理故障或新陈代谢的结果。 

  3、突然发生的 

  即意外伤害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来不及预防,如行人被汽车突然撞倒。铅中毒、矽肺等职业病虽然是外来致害物质对人体的侵害,但由于伤害是逐步造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不属于意外事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李志娟律师
新疆克拉玛依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梁帅律师
广西南宁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黄文坚律师
广西贵港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2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