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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收集对方隐匿财产的证据?

发布日期:2015-09-25    作者:龚金丽律师
隐匿财产的行为一般具有隐秘性,如何收集对方隐匿财产的证据成为不少朋友头疼的事情。那么如何收集对方隐匿财产的证据呢?因为隐匿财产的行为有多种,不可能一一罗列,现实情况也不可能一一列举。因此,下面就针对上文离婚隐匿财产的部分行为给出证据收集的方法,大家可以看着学会举一反三。
1、 针对离婚买房时一方故意将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有有出资,应该注意查询出资汇款银行的记录,或者引用卡刷卡记录,以证明自己有出资的事实;另外,可以在购房,办理房产证时,夫妻双方可以达成出资协议,以备不时只需。
2、 擅自将房产过户给他人的,在离婚时一般会被发现。此时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交易的时间及交易对象,确定交易时间,可以否定当事人将出卖房款消耗殆尽的理由;确定交易对象,可以查看交易方是不是善意交易,如果交易对方是一方父母的,法院很可能判决交易无效,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3、 收集对方的相关票据,查询对方银行账户的存取款往来情况,是否有大额款项的支出;从对方业务往来情况,查询是否有以房抵款的情形出现等;
4、 申请法院查询;针对套现,以存款已用于生活日常开支借口的,调查存取款的时间、数额、平时一方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
5、 股票查询与银行存款查询有着相通之处,当事人可以凭借去法院申请的调查令,到相关的证券管理、经营机构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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