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诉讼前当事人应提供的情况
发布日期:2015-09-30 作者:110网律师
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诉讼前当事人应提供的情况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1、有无签订买卖合同(送货单)?
2、交易起止时间?(最后一次交易时间?)
3、货物名称、数量?
4、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5、总计货款?
6、是否催讨过?催讨方式?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
1、与原告或被告的关系?
2、借款用途?
3、有无利息约定?
4、借条书写者?
5、借条书写地点?
6、如何交付?(有无交付凭证或证人)
7、是否催讨过?催讨方式?
相关法律问题
- 省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性意见》效力问题 1个回答10
- 这个案件是民间借贷纠纷,对方提供一张1998年的借款单,借款金额为25 2个回答0
- 民间借贷纠纷,已过还款期2年,在多次催要下,2年诉讼期内还了部分钱 2个回答0
- 民间借贷中的当事人双方是否拥有平等的诉讼权力? 3个回答20
- 你好,民间借贷纠纷,法院执行让提供近一年的财务令,法院会不会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选择管辖人民法愿吗?
- 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案件中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 合同纠纷诉讼中当事人无需举证的事实有哪些?
- 如何确定合同纠纷诉讼中当事人举证责任?
- 如何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若干意见》
- 【借款担保合同法实务研究】作为追偿权纠纷和反担保合同纠纷两个不同诉讼合并审理的当事人,在确定案件的管辖问题上没有先后顺序之分 合同公司担保破产金融等商事案件司法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若干意见》
- 居间合同纠纷案件中能否合并审理该当事人之间的借款纠纷?
- 上海市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若干意见》 (沪高法民一【2007】第18号)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