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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借车人无证驾驶发生车祸,车主应承担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赔偿责任?

发布日期:2015-12-12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按份责任指责任人按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赔偿权利人不得要求任何一方承担超出其比例的责任。连带责任指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或者超出其应承担比例的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区别非常大,实践中很多肇事者根本没有赔偿能力,而车主有赔偿能力,此种情况下,车主是承担按份责任的,不用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失。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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