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元旦起非户口地住满半年可领居住证!福利多得惊人!
发布日期:2015-12-30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居住证暂行条例》将于下月1日起施行,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和暂住证的区别?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一说到居住证,很多人会想到暂住证。实际上,二者有比较大的区别。
暂住证是赴外地工作或居住人员的一项法定义务,而居住证的申领门槛相对较高。从名称本身也能看出区别,暂住是临时居住,居住证则是作为常住人口来对待。
需要带哪些材料?
申领居住证者,应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照片以及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收费。下月1日起,常住人口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同时还为居住证持有人列出了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六大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可以发现,根据“国家版”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已能够享受接近居住地户籍居民的服务和待遇。尤其是在广大流动人口十分关注的子女教育问题上,“国家版”居住证明确作出了政策安排。
虽然这样的安排目前还止步于义务教育阶段,没有涉及牵动人心的高考,但是希望还是有的,因为条例规定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
最大关注点——能不能落户居住证的另一大关注焦点,就在于是否有转为户籍的通道。
《居住证暂行条例》用了近600字的篇幅,对“国家版”居住证的落户通道进行了详细规定:首先,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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