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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发布日期:2016-01-11    作者:刘哲律师
登记离婚(协议离婚)所需要的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注意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
  2、《结婚证》原件;
  3、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注意事项: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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