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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理学讲义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发布日期:2016-03-1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司法考试法理学讲义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司法考试复习是一个艰苦的旅程,法律教育网深知考生的艰辛,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基础知识,供大家参考。

法律权利与义务的联系:

(1)结构上两者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2)数量上的等值关系,两者的总量是相等的。

(3)产生和发展上的统分关系,两者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

(4)价值上的主次关系,一般而言,在等级特权社会往往强调义务本位,权利处于次要的地位;而在民主法治社会则为权利本位,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义务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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