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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宪法复习要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限制方式

发布日期:2016-05-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限制的方式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限制基本权利的形式主要有:1、宪法的直接限制。现代各国宪法一方面规定了保障基本权利的内容,另一方面又规定了限制基本权利的界限。这种界限也叫基本权利的宪法界限。2、法律的限制。具体的限制方式有两种形式:(1)法律的一般保留,即法律规定的保留适用于所有基本权利,所有其权利受法律限制;(2)法律的个别保留,即根据法律的具体条文而对基本权利进行限制。3、国家紧急权对基本权利的限制。这种限制的原则、方法等不同于正常情况下的限制,具有紧急性、全面性和命令性的特点。

(二)限制基本权利的界限

基本权利的限制要有合理的度,它的界限主要表现在:1、某些基本权利的本质内容不得限制。2、限制基本权利的程度要合理,这里包括三种要素:限制基本权利时要判断是否是为公共利益而进行,即有无必要;有客观的必要但能寻找出缓和的方式或者限制程度较低的手段时,不允许采用严厉的限制手段;限制要在最小范围内,超过其范围,则构成违宪行为。3、限制基本权利的原则要合理,应当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但具体限制基本权利时应针对不同的对象适用具体的原则,保障具体的基本权利。4、限制基本权利界限的动态性。限制基本权利的界限不是固定不变的,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只有与现实的要求相适应的界限才是合理的,才有现实存在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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