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
发布日期:2016-05-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要点释义】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和检查工作时发现的错误裁判;
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纠正错案的议案;
4.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介、人民群众等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的质疑、意见和情况反映等。
上述材料来源并不必然引起审判监督程序。是否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取决于是否具有法定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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