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状,及其分类的概念
发布日期:2016-05-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叙明罪状,是指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作了详细的描述。在我国刑法中,叙明罪状占多数,这是因为叙明罪状对犯罪的特征有详细的描述,有助于对犯罪的认定和统一适用法律。
空白罪状,是指条文没有直接地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而是指明确定该罪构成需要参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空白罪状必须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才能够正确的认定该种犯罪的特征。
引证罪状,是指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采用引证罪状是为了避免条款间文字上的重复。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5.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
- 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关于刑罚的具体运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2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1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
- 刑事诉讼法-刑事速裁程序
- 三国法-国际商事法庭
- 法考模拟试题:刑事诉讼法-讯问犯罪嫌疑人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行政法-法与经济、政治和宗教等的关系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行政法-行政许可的实施
- 司法考试模拟试题:知识产权法-进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