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效力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6-05-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无效婚姻的情形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婚的; 依照目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有两种情形: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形成事实婚姻关系。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也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即父母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等一切直系血亲,不受世代多少的影响,也不论是婚生或非婚生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即与己身出自同一父母或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血亲,除直系血亲外,均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可撤销的婚姻
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院请求撤销该婚姻。”造成婚姻可被撤销的情形是指受胁迫而结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进一步规定,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而结婚的情况。
相关法律问题
- 孩子在两岁后,男方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5个回答0
- 请问婚姻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3个回答0
- 江苏省泗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与哪些省份联网 0个回答0
- 离婚时在婚姻登记处写的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 2个回答0
- 婚姻登记效力 0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