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泰山区检察院撤回滥用职权罪起诉的泰山区法院案例

发布日期:2016-08-12    作者:马家强律师
泰山区检察院撤回滥用职权罪起诉的泰山区法院案例
原标题:刘某、王某、于某犯滥用职权罪泰安市泰山区法院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被告人王某,原系中共泰安市岱庙办事处某某村总支委员会副书记、20055月起兼任某某村某庄自然村旧村改造拆迁指挥部总指挥。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于2014318日被取保候审。
辩护人侯翔天,山东东岳泰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于某,无业。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于2014313日被取保候审。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泰山检刑刑诉(201424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王某、于某犯滥用职权罪,于20148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审理过程中,因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310日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要求将本案撤回起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公诉机关撤回起诉。
泰山区检察院撤回滥用职权罪起诉的泰山区法院案例 原标题:刘某、王某、于某犯滥用职权罪泰安市泰山区法院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金立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梁帅律师
广西南宁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王娟律师
浙江杭州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谭海波律师
广东东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