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其他论文 >> 查看资料

登记簿与真实权利不符 执行异议不支持

发布日期:2016-09-01    作者:110网律师


作者:袁斯潮  发布时间:2016-09-01 16:32:12
  近日,云溪法院审结了田某诉岳阳某集团公司等四家单位房产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20004月,田某与深圳某置业公司签订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购买了某汇商中心1513号房屋,同日,深圳某公司向该置业公司出具付款确认书,注明 本公司支付给贵公司的款项,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壹佰柒拾元是为在贵公司买楼的业主田某的某汇商中心1513号房屋的楼款。同年6月,田某与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一份《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保证协议书》,以该房屋为抵押贷款了30万元。20108月该房屋贷款还清,沈某(田某之妻)为该房屋办理产权证,注明权利人为田某。
 
  20054月田某因刑事犯罪被羁押,田某被羁押后的购房款一直由沈某偿还,其中通过田某账号支付房款占总房款的54%,通过沈某支付房款占总房款的46%
 
  从表面上看,该房屋登记在田某名下,购房款也一直由田某及沈某偿还,但是该房屋是深圳某公司以田某名义购买,购房款由深圳某公司通过田某名义偿还,该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深圳某公司为该不动产物权真实权利人,应该确认该公司享有物权,因此该涉诉房屋应认定为深圳某公司和田某、沈某两方按份共有,深圳某公司占54%的份额,田某、沈某共占46%的份额。故岳阳某集团公司在另案中申请执行该涉诉房屋并无不当,对田某、沈某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不予支持。
 
  据悉,根据该判决结果,另外一件积压多年的相关执行案件也得以顺利执结。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云溪法院
责任编辑:岳阳市中院网站管理员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