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方应负那些责任及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6-09-23 作者:110网律师
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
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
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以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以及上一年度城镇
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为准。即2016年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以2015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以及2015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为准。1、山东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1545元;2、山东省城镇年人均消费支出19854元;3、山东省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0元;4、山东省农村年人均消费支出8748元。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保险公司作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标准
-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交通事故责任者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区分标准
-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标准
-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机动车方作为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标准
-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保险公司作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标准
-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保险公司应当适用新标准还是旧标准来赔偿第三者责任
- 去年九月二十七号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写明是对方应负全部责任,但是对方一直推辞没有能力赔偿,现在快到一年了,是不是一年以后就过了起诉的时效了?如果对方真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标准
- 保险公司作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标准
- 交通事故赔偿之交强险责任限额标准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