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6最新版本室内装修合同,规定装修款分4次付款
发布日期:2016-10-08 作者:张静律师
一、认可预算、设计方案后签订合同当日
二、水、电、管线等隐蔽工程通过验收时
三、完成瓷砖镶贴、门窗安装、瓦木工工序后油漆工进场时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天
2014年8月11日,广州市工商局通报称,为规范全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秩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广州市工商局会同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了2014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于今年8月开始全面推广使用。据悉,这份合同明确规定家装过程中家装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修订后的文本与广州之前发布的版本相比,在工程更改、工程验收、付款方式等方面有明确要求。首先是装修合同付款方式改变原有分三次预定比例支付的方式,而是交由双方当事人分四次自行协商支付比例;第二,在工程验收方面执行新标准《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三,增加了一个中期验收环节。据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和多个家装企业介绍,家装企业真正能做到“零增项”的还很少,预算超支仍是“家常便饭”。
文件解读:违约金按天支付
广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合同文本明确了双方责任,该文本规定了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需按天数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因自身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的,需按天数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承包人负责返工且工期不予顺延。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发包人擅自进场使用的,视作验收合格,应马上结算工程款。
新的合同文本明确了工程款支付的时间,该文本规定了以工程进度来确定四次付款的时间和金额:一是认可预算、设计方案后签订合同当日;二是水、电、管线等隐蔽工程通过验收时;三是完成瓷砖的镶贴、门窗的安装、瓦木工工序后油漆工进场时;四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当天。当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进度时,发包人应按约定的工程造价比例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新的合同文本明确了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的方法,该文本规定了发包人要求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应在工程完工7天后、交付使用前进行,由发包人(或委托承包人)组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具有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发包人负担。
新的合同文本还明确了工程施工的质量标准,该文本明确约定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执行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2013)及《广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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