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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这样写,要钱时才不会变“孙子”

发布日期:2016-11-27    作者:蒋艳超律师
一、请借款人当面写借条


首先,借条的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借条有效期为20年,欠条为2年。在书写借条时,除了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大写数字千万不要有差错。借款前,债权人首先要审查借款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借款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能排除该借条中借款人的签名是由他人代签的可能。如果借条是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上最好要求借款人同时签名、盖章、按手印。最好附带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借款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否则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很有可能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同时,在借款给你的朋友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妥善保管借条,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


二、勿使用多音多义字


我国的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因此,在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尽量明确意思。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尤其要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种模糊不清的语言。


三、最好明确到年月日


在不少借贷纠纷中,还款时间经常被忽略,或未作出明确约定。最常见的表述为“一定时间后”还款,如“一年后”还款。“一年后”从字面上来讲是一个时间段,而非时间点。借款后两年、三年或更长时间还款都能够被理解为“一年后”还款。尽管法律上对此有着一定的解释规则,但这种书写方式增大了实现债权的不确定性。还款时间的不明确,在实践中也容易引发关于诉讼时效的争议。因此,在约定还款时间时,最好将其明确到年月日。在书写借条时,一样也要如此要求。


四、利息过高不受保护


在借贷纠纷中,利息约定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有些借贷中,债权人为获得高息而借款,可一旦产生纠纷,过高的利息约定,并不受法律保护。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如果没有约定利息,根据《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间的个人借款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就视为没有利息。欠条,没有约定的,也是没有利息,但是过了还款日没有归还的,到时可以要求按银行利息计算利息。


五、未还款满两年要续签


借出了钱,如果借款人不还,债权人一定要及时催款。按照法律规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借贷期满后,债权人应及时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不能碍于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时催款。如借款人一时无法归还,出借人可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等,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如果债务人仍不按期履约或外逃,债权人应在借款期满后的2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依法催收,否则就视为放弃债权,法律不予保护。


六、借贷保证要齐备


出借人还要注意了解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对于数额较大或有风险的借贷,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财产抵押,或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第三人作担保人。另外,如果借贷双方没有征得担保人同意,对还款期限或利率重新约定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抵押和担保都应签订书面协议。借款人在还钱时,要当场索回借条。若对方将借条遗失或一时找不到,则应让对方当场写下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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