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赢了官司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强制执行?

发布日期:2016-12-08    作者:许仙凤律师
所谓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赢了官司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强制执行?
  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或者规定履行的最后一日起算。
  申请强制执行有什么用?
  1、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2、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3、对于“应得收益”、“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申请了强制执行,一般会用什么措施来执行?
  常见的执行措施有:
  1、要求被执行人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2、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3、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4、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5、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6、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7、(第三方持有)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8、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
  9、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院应何时执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申请后,强制执行何时结束?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82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