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释有哪些方法?
发布日期:2017-02-21 作者:许仙凤律师
1.“明示其一即排除其他”规则。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列明了特定的款项,未采用更为一般性的术语,其意图就是排除未列明的项目,尽管未列明的项目与列明的项目相类似。
2.特定性条款优于一般性条款规则。条款内容越具体特定,就越可能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图。
3.手写条款(词语)优于印刷条款规则。手写条款往往是当事人在印刷条款形成之后通过单独谈判而确定的条款,故应优予印刷条款。
4.不利解释规则。如果一方提供的条款或用语可合理地作出两种解释时,应选择不利于条款或用语提供人的解释。
相关法律问题
- 合同怎么解约?有哪些方法? 3个回答0
- 查合同的真实性有哪些方法 1个回答20
- 出租人在租期内终止合同应该负哪些责任 4个回答0
- 工程款没有签合同,怎么可以把款要回来?找证人按手印可以吗?或者有 7个回答0
- 你好,我想要承包公立小学里的幼儿园,承包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