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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在租期内终止合同应该负哪些责任

江苏-南京 02-17 10:27  悬赏 0  发布者:灰色折耳猫 给我留言  回答:(4)
出租人在租期内终止合同但提前告知终止日期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吗?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应该负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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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2-17 10:52
可以要求赔偿装修损失以及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7-02-17 11:00
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租期是六个月以上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同时出租人在租期届满前,既无法定正当理由,也没有出现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条件,则出租人构成违约。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提供租赁物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如果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义务,则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回复时间: 2017-02-17 11:02
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退还租金、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7-02-17 15:02
可以要求赔偿装修损失以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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