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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商场暴打女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发布日期:2017-03-14    作者:孙术校律师
事情经过:
近日,一段名为“辽宁大连一男子揪头发暴打女友,欲将其扔下三楼”的视频在网络流传。2月2日上午,当地居民透露,当事人因琐事争吵,最后男子竟在商场对女友大打出手。警察已对该男子进行劝导教育。
视频显示,某商场走廊内,一名男子揪着一名女子的头发,用力拖拽着该名女子往玻璃护栏方向移动,在护栏边有将女子强行抱起的动作。其间,女子的鞋脱落,男子不时大喊,周围有多名群众围观。
经了解,当事人系因琐事在商场发生争吵,故产生不理智的言行。事后双方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警方出于对女性身心安全的考虑,已对男方进行了劝导教育。
律师分析: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称打架斗殴严重的或负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9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处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如伤害的程度已经超过了轻微的界限,则构成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称:《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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