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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吗

发布日期:2017-04-07    作者:110网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关系处理。
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时,与夫妻离婚一样可能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因此在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时,当事人必须非常慎重,不能图方便草草了事。如果因为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准备打官司的,更要准备好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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