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美联航暴力拖拽亚裔乘客案之法律视角

发布日期:2017-04-13    作者:110网律师
美联航暴力拖拽亚裔乘客案之法律视角
【简要案情】
当地时间2017491740分,美联航United Airlines芝加哥飞往路易斯维尔航班以超载为由要求4名乘客改签或下机,但没有乘客愿意,后又称有美联航雇员要搭乘,仍无果,于是美联航称将由电脑“随机”选出4名乘客强制改签。一名亚裔乘客被抽中后拒绝下机,称自己是医生,第二天一早要看病,并说给自己的律师打电话。结果上来三名机场安保将其暴力拖拽下机。后美联航发言人承认未超售,要安排公司机务人员。
【有趣的事实】
该亚裔乘客自称华裔,后英国媒体披露为越裔。我估计应该是越裔。但国人可以为此自豪一下,国家强大了,小国的人也来搭便车!
【案情分析】
美联航的做法是否合法、合理?根据媒体披露的美国交通部条例,航空公司有权按照自己的标准,对旅客分级,并在超售且没有人自愿离开的情况下,选择旅客并强制其下飞机。因为航空公司与乘客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由一方主体在违背另一方主体意愿或不知情的前提下单方面制定规则或采取强制措施违背契约自由的精神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且该规定涉及全美及外国、无国籍人,故该条例的层级过低,故美国交通部条例的此规定可能违反美国宪法。而本案并非属于超售,而是该公司的机务人员的临时搭乘,故不适用该条例。美联航在与乘客的旅客运输合同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应依约履行,非经法定、约定事由不得变更、解除,但美联航采取了强制措施予以解除,故有滥用法律规定的嫌疑,故可能构成根本性违约,故美联航的做法可能违法且不合理。
执行拖拽的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从公开的信息来看,我还不能确定这三个人是否为美国在编警察。如果是警察,则由于本案属于民事纠纷,故警察的执法不规范(具体可参见我在自媒体发表的《人民警察涉及民事纠纷出警规范探讨》),故应追究责任。但考虑到机场的特殊性,必须及时处理纠纷,以免引发机场秩序的混乱,故机场所在地法院可以考虑设立派出法庭或驻机场法官,再设计一个机场临时快速裁决程序,在2小时内作出口头裁决并即时生效,对当事方的发言时间的限制在开庭前进行告知并执行。这不影响之后的救济程序的启动。
【建议做法】
古今中外都有一个“排队现象”,我认为可以这样定义:人们在社会活动中为了使活动顺利进行下去而依次等候成为下一个进入活动的主体的自觉或不自觉的行为。将本文翻译成外文时请注意“自觉”这个词的意思是自己感觉为或不为,不能翻译为“自愿”。这个“排队现象”既然全球通用、都认可,故应该属于公序良俗,再加上法律术语后缀(同等条件下,顺序在前的行为人享有优先权)就可以上升为法律规定,即“排队规则”。当限制在民商领域,即为“民商排队规则”:人们在接受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的商品或服务时,自愿接受提供者明示或默示的规则(包括并不限于工作时间、地点、等候规则)排队等待接受商品或服务,同等条件下,顺序在前的人享有优先权。具体应用到本案中,航空公司在销售机票时,对于超售的机票应该进行告知,并明示“您所购的机票为第x张超售机票,顺序在后的存在不能登机的可能,您可以采取改签的方式选择其他航班或退票。”其实现行的法律已有相关的萌芽规定,如:知识产权法的在先使用、物权法的顺序利益、我国的轮候查封等。
【延伸话题】
抢票软件的问题?抢票软件本质上属于对出票公司的购票操作系统软件的自动运行购票操作的辅助软件,按照多数人能理解的概念就是抢票软件属于非物质,进言之属于“-”。人本身表现为物质性,即以物质为主,故属于“+”, “-”必须由“+”来平衡,故抢票软件越强势,人也就必须也越强势,否则,平衡必然被打破,要么结成更高级的形态,要么出现混乱。这个平衡点在哪里?我感觉不好找!可以采取这么一个办法:既然人为“+”,抢票软件为“-”,我们又必须以人为本,故至少应该以人为主,故可以分出一小部分票设立抢票软件专区。因为在法律实务中,主次比例一般为三七开或二八开,出于谨慎,抢票专区的票的比例可以考虑定为20%以内的占比。
【版权声明】
如果国际机构、外国政府(广义)、公司、组织、团体、自然人等使用了王宽强律师的作品或其中可以独立使用的创意需尊重事实并遵守法律。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