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家拒绝提供生产者信息时,是否应对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发布日期:2017-04-14 作者:郭庆梓律师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2条第2款规定:“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2条也作了相同规定。由此可见,销售商家拒绝提供生产者信息时,应对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法律的这一规定,避免了发生因不能准确确定缺陷产品的生产者而使受害人求偿无着的情况,体现了对受害人利益的充分保护,也有利于促使销售者谨慎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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