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时一方突然拿出父母出具的借条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7-04-20 作者:张静律师
律师解答:父母属于紧密的家庭成员,父母的出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是借款,则很难被认定为借款性质。所以,关键是在于出资时是否有签订借条。他们在办理离婚的期间,小张老公才拿出私自与父母签的借条,并且没有小张的签名确认,这样的借条是否真实、合法存在极大的争议,建议小张向法庭申请鉴定借条的形成时间,如果能够证实借条是后补的,则可以认定是男方恶意伪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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