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虹口区32街坊房屋征收决定

发布日期:2017-05-19    作者:方燕律师
虹府房征[2017]1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的房屋。
房屋征收范围:东至吴淞路,南至天潼路,西至乍浦路,北至武昌路。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虹口区32街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
2017 4 10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周文才律师
四川成都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