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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购物代币券屡禁不止的社会原因及危害

发布日期:2004-08-06    文章来源: 互联网
  随着购物代币券发售的日益公开化、扩散化,逐渐由原来节假日短期发放使用,发展到长期发放使用,并从普通纸券发展到代币磁卡,再由单纯的企业行为蔓延成为一种疯狂的社会现象。尽管国务院早就明令禁止印刷、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购物代币券,然而这种行为非但没有销声匿迹,反而愈演愈烈。当前代币券已成为社会滋生腐败的一种新载体。

  一、代币券屡禁不止有四种社会原因

  购物代币券屡禁不止的社会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代币券给行贿者提供了一种方便的新载体。送物品对于送礼者和受礼者双方来说,都感觉到物品的目标大且太过于招摇,让收受双方心里不太踏实。代币券虽然不是币,但是它能与币一样让人得到实惠,并且能在瞬间完成权利交易,又有很好的隐藏性,吸取了送钱送物的双重优点,确实让送礼者方便,收礼者安心。送的人在送代币券的时候可能还会附上一张贺卡,不但不脏,甚至还有几分高雅。由于代币券有这样的好处,自然就在行贿受贿之间有了市场。(2)代币券为购买者提供了“洗钱”的途径。对于私设小金库的单位、部门来说,这些收入在公开账目上是无法支出的,而采用代币券的方式进行变相分配,就可以绕开国家有关的财务制度。原来按照制度不能公开发放的资金,自然可以用代币券的方式进行发放了,而且购买代币券的支出也可以以其它名义从财务帐上走出来。同时,购买代币券的款项可以悄然地纳入经营成本,各种税也就可以悄悄地避掉,达到避税的目的。这样,购买代币券也就成了某些单位或领导“洗钱”的途径。(3)代币券为发售者提供了稳定的销售额,带来了高额的利润。众所周知,商家促销,面对的是千家万户,分散性大,难度自然也大。而促销代币券则只需锁定各目标单位的经手人,只要重点突破,就能垄断消费者,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另外,对于商家来说,发行、出售代币券,原本就是空手套白狼的事,收钱在先,出货在后,钱收了,不怕购买者不来取货。同时,对价格问题也自然就高而无忧了,如此好事商家又何乐不为呢。(4)代币券给承办人带来相应的回扣。目前,在有多家商场参与的激烈竞争中,发行、出售代币券一些商家为得到那些掌握单位、部门财权的关键人物的支持,则不惜采取 回扣的办法对关键人物采取重点突破,这无形中给那些掌握财权而又贪婪的人带来得到实惠的机会。为此,那些掌握财权的人则极力怂恿购买此券,吃拿回扣,从中渔利,在实际上对代币券的猖獗又起到了一种推波助澜的作用。

  综上所述,代币券即能让商家得利,又能让购买单位“洗钱”,也使送者、受者双方都感到方便易行,少数人又能拿到回扣。这样,人人有利的好事,自然便有了它生存的市场,屡禁不止也在情理之中。由此可见,代币券屡禁不止的根源是在谋取私利上。

  二、代币券对社会腐蚀有五种危害

  从代币券的出笼,不难看出:代币券是伴随着它的非法性、功利性、腐蚀性而产生的。首先,代币券是非法的产物。国务院曾三令五申禁止代币券的出笼, 2000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更加地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其次,功利性是代币券赖以产生的基础。从商家发行的最初目的到购买者的用意无不贯穿着功利性,这也是代币券得以迅速扩散的动因。再次,代币券有极强的腐蚀性。它给行贿者提供方便,让受贿者心安理得,帮助经办者捞取回扣,拓展了购买者“洗钱”的途径。它的每个环节,对每个参与者都浸透着腐蚀性。

  由此可见,代币券作为商家对极端利益追求的产物,它对社会带来的腐蚀性、危害性是显而易见地。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五种:

  一是代币券扰乱了金融秩序。代币券作为支付手段,成为货币的替代物,使得通过商品销售回笼的现金减少,变相增加了市场货币流通量,增加了宏观调控的难度。

  二是造成了国家税收流失。各种代币购物券,实际是持有者的一种变相个人收入,但它却又在无形中逃避了个人收入所得税;而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在将这部分消费计入成本后,由此扩大成本、减少利润,又得以逃避相关纳税。这种偷税、漏税现象,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

  三是滋生了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通过代币券“洗”来的钱,往往成为贿资的重要来源,为一些人行贿、受贿、拉关系另开了方便之门。

  四是助长了不正当的市场竞争。一方面少数商业单位为迎合某些客户的需求,不是靠开展机制创新、改善服务的方法来使自身在竞争中站居有利地位,而是通过靠采取发售代币券的方式来拉客户,行不正当的竞争,从而把企业引上了邪路。另一方面发售代币券让一些商业单位作为指定消费网点而垄断市场、垄断消费者、使本身处于竞争的有利位置,客观上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它们在代币券兑购商品过程中,便以不找零、不参加降价活动为幌子,进行变相涨价,甚至借机涨价、倾销存货、牟取暴利。这种不正当的竞争也扰乱了市场秩序五是容易导致非理性消费。代币券购物纯为消费而设计,在兑购商品过程中,持有者不是根据自己的需要量进行购买,而是按照代币券上的面值,不管是否需要,盲目购买。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激了团体购买,从而了助长奢侈消费。

  不仅于此,有的商家还由于急于谋利,不惜增大代币购物券的发行量,使发售量大大超出其注册资本,成为变相的非法集资,有的甚至资不抵券、货不抵券,给社会安定留下了潜在的危害,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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