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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进程中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社会学分析

发布日期:2010-03-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内容提要:在我国大力推行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为其预防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我们现有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对策只能治标不治本,并不能从根本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控制的减弱以及二元差距下的不平等,是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社会原因。分析城市化进程中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成因,有利于转型期的防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关键词:城市化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 社会控制 不平等
 前 言
 城市化是社会生产力的变革所引起的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改变的过程。它表现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内的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农村地区逐步演化为城市地域;城镇数目不断增加;城市人口不断膨胀、用地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居住水平发生由量变到质变的改善;城市文化和价值观念成为社会文化的主体,并在农村地区不断扩散和推广。而变化和发展,必然会带来新问题、新矛盾。在我国大力推行城乡一体化的背景下,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为其预防工作带来新的挑战。本文借鉴国外先进的犯罪学理论,力求探究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可能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因素,以期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课题的进一步探索提供有益帮助。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通过不同机构和部门的调查分析,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低文化程度居多。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是导致低龄化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伴随着城乡一体化,未成年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加,客观上也增加了低龄未成年犯罪人的基数。

(二)从犯罪手段来说,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成人化、凶残化和智能化。文化市场的失控,导致未成年人能够轻易获得大量包含暴力、色情情节的不良信息,麻痹了孩子心灵,也为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最好的教科书。而科技的快速发展,在使人们享受更多科技成果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为逃避法律的制裁,犯罪人也倾向于选择科技含量更高、更为隐蔽的犯罪手段,如网络犯罪。

(三)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由于缺乏正确的金钱观,盲目追求物质享受,未成年人犯罪种类以侵犯财产性最为突出。同时,由于处于身体和心理发育的特殊时期,精力旺盛、情绪冲动,暴力及性犯罪也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常见类型。

(四)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受智力、体力、经验等因素的制约,未成年人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提高犯罪成功率。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容易感情用事,为了所谓的义气,甚至可以不顾性命。

(五)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比例较高。从重新犯罪的时间间隔上看,时间间隔较短、在缓刑期内犯罪现象明显。尤其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未成年外来务工人员增多,由于没有相应监督机构,这一部分人员犯罪服刑期满后,如无正当工作,再次犯罪的机率大大增加。

二、城市化进程中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因素分析

传统的未成年人犯罪研究认为,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体因素,主要指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上的原因,一方面包括精力过剩、兴奋性高,好奇心强,有着强烈的情绪冲动,但辨别是非能力低、调节控制力较弱;另一方面,自我意识的建立和性机能发育成熟,使其对独立的渴望和交往的需求日益增强,但物质和心理上对家庭的依赖性、个体的孤独感以及道德观念缺乏,使得未成年人在面对矛盾和困惑时,容易采取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二是家庭因素,主要包括家庭结构有缺陷、家庭教养方式不当①、父母行为不良、家庭气氛不和睦、家庭过于贫困等等。三是社会原因。包括学校教育的缺失、同龄群体不良交往的影响以及文化市场失控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不良影响等。

然而,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居住方式被改变,社会身份发生了变化,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城市文化和价值观念在相互冲击中不断更新,影响未成年人,尤其是农村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因素也有了新的变化。

(一)社会控制的减弱

城市化进程带来的最大变化,无疑是进城务工人员增多和农村城市化。

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加,意味着农村留守青少年对父母的依附性减弱。在所有的社会约束方式中,第一大约束就是依附②,而其中,又以孩子对父母的情感依附最为重要。留守儿童对父母的依附性减弱,将直接导致社会控制中家庭约束的减弱,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能性因此增大。

另一方面,农村城市化的过程毕竟是缓慢的,尽管我们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民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但城乡收入差距、城乡居民群体差异等城乡二元差异短时间内仍旧难以消除。社会解组理论的两位重要学者肖和麦凯提出, 一个正在经历快速工业化、都市化的城市,往往有着一些共同的特点:低收入户多、族群差异性大、人口流动率高,而这些特点都是造成地区犯罪率升高的关键因素。该理论的另外两名学者Park、Burgess提出:城市的发展是有规律的。随着城市的发展,由中心的商业区向四周辐射,像一个环状区域。紧挨着商业区有一个过渡区,在这个过渡区里内,生活环境较差,但仍有源源不断的人住进来,包括穷人和新移民。由于该区域内居民相互不熟悉、人口流动性大且不关心社区问题,这种社会生活削弱了家庭和连接邻里关系的社区纽带,从而导致社会解组现象。肖和麦凯也认为,在一个人们可以自由选择居住的城市,比较适合人居住的地区,居民居住的稳定性较高,邻里相识,彼此控制力量较强;而相对不适合人居住的地方,居民流动性较高,相互控制力较弱,容易产生失范行为。毫无疑问,城市进程中的农村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对中心城区较低,公共服务、居住环境、社会治安等方面情况较差,居民素质较中心城区居民有一定差异,这在客观上为社会公共秩序的遵守造成了不利因素。由城市化带来的社会解组,成为了过渡时期过渡区内各种社会病态的根源,而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等都成为过渡区的社会问题的表现形式之一。

(二)二元差异下的不平等

1、社会地位的不平等

一方面,由于农民在社会中处于较低的社会地位,城市居民通常带着有色的眼光看待农民群体,使其在城市中被孤立起来。同时,城市化进程中的人口高流动率,增加了城乡居民接触的机会,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偏见的形成。这种类似于标签③的作用,会降低农民对自我形象的评价,尤其是对于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村青少年,这种天生低人一等的感觉是无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而这种被孤立,也容易促使这些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紧密地团结在一起,形成小团体。一旦小团体内的个人出现越轨行为,容易相互影响,甚至相互模仿。被贴上标签,标签改变了未成年人对自己的看法,人格重组,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进一步加深他人的误解和偏见,如此恶性循环,导致越轨行为继续增多,问题也更为严重。

2、资源分配的不平等

(1)教育资源分配不平等

城乡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平等,使不少适龄儿童游离于学校之外。赫希指出,那些愿意投入传统活动的人,不论是追求“高学历”,还是“致富”或是“成名”等,他们之所以不容易犯罪,是因为从事犯罪会有碍于他们想获取的“功名利禄”。一个人对传统活动越投入,越怕失去已取得的成就,也就越不会犯罪。反之,不愿意参加或投入社会所赞许的传统活动的人,就比较会参与犯罪这一类冒险的行为,因为他们无所追求,也无所损失。同时,一个人花在正当活动上的时间越多,包括阅读、做功课、家庭休闲等活动,就越不会有额外的时间去胡思乱想、去犯罪。因此,天天去上学、常常运动,或者常与家人在一起,都可以减少犯罪的诱惑。④而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平等,在一定意义直接剥夺了未成年人参与某一些传统活动和正当活动的机会,增加了其犯罪的机率,并导致了下一个不平等产生。

(2)实现目标的机会不平等

著名迷乱理论指出,获取合法财富的机会受到个人的阶级与地位的限制。穷人就很难取得较高、较好的教育资源,不论他们如何努力或储蓄;那些机会较少的人很快就会发现自己被拒于合法获得财富的大门之外。当文化上确定的社会目标和社会所允许获取目标的手段产生矛盾时,而这些被允许使用的合法手段或者机会仅仅受限于自己所在的特定阶级,被拒于合法机会外的就会产生迷乱或紧张。⑤结果,有些人就会通过非制度性手段来解决无法达到社会目标的问题,而这些非制度性手段往往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尽管所有人都被预期要朝着一个社会最重要的目标努力奋斗,否则将获得较低的社会评价,但并非所有的人都有能力通过被认可的手段取得成功,包括艰苦工作、诚实守信、接受教育和克制欲望等。社会自然会给予高学历者更多的尊重和机会,低学历者则有可能为了获取目标采用越轨行为,而那些游离在学校之外的未成年人又该何去何从?城市化使农村地区逐步演化为城市地域,农民赖以生存的耕地在城市扩张中不断减少,“农转非”们的就业问题也日益严峻。一方面为维持生计,父母进城务工,必然会产生留守儿童;另一方面,这样一些将来无地可种、又无法通过高学历来获得更多机会的未成年人,在城乡差别的冲击下,在个人欲望与现实的矛盾中,有多大可能会选择犯罪手段去实现个人欲求,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3)经济资源分配不平等

毋庸置疑,中心城区以外的其他城镇,不论从政策资金的支持上,还是自身经济发展的能力上,都远远低于中心城区。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从农村进入城市,他们有了更多的机会去感受城乡巨大的差距。另一方面,城乡一体化必然带给农村地区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平等的享受到城市化带来的所有益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了客观社会地位的结构差异,而结构差异则限制了人的想法与行为,他们有的基于生活所迫,有的为了尽快致富嫌钱,往往铤而走险。也就是说,经济不平等,容易发生冲突与暴力,而与生俱来的不平等导致的冲突,表面上是文化价值冲突的结果,实质上却是不同族群拥有不同社会经济资源问题冲突的展现而已。⑥研究表明,经济资源分配不均,包括其他社会资源的分配不均,是导致犯罪率增加的主要原因。⑦

同时,在控制了都市化程度与社会经济的绝对发展后,相对剥夺程度越高的地区,犯罪率也越高。即是说,不平等的现象消失的越多,剩下的不平等更让人难以忍受,人们要求平等的欲望日益高涨,要求机会平等的对象也更为广泛,达成的手段却更有限,激起社会更深的不满,甚至必须借助非法的手段来求取平等。⑧在城乡巨大差异面前,在城市化这个巨大的机遇面前,包括农村青少年在内的年轻农民,往往承受着比成年人更大的冲击和压力,渴望改变现状的愿望更为迫切,自我期许或被期许的程度也更高,但由于前述的种种不平等,使其达成目标的手段相对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他们采用非制度性手段实现个人目标的可能性。
 
结 语

尽管学界和实务界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已经提出了各种对策,包括加强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联合防范机制,加大对未成年人的道德和法律教育,以及对未成年犯罪人采用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探索对其进行心理矫正的各种方法,以预防其重新犯罪,但在笔者看来,大的社会环境得不到改善,我们现有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对策只能治标不治本,并不能从根本上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必须承认,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很多社会问题短时期内无法得到妥善解决,但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成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措施,以缓解城市化进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不失为现阶段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明智之举。

注 释:

①家庭不当的教养方式主要包括娇宠溺爱、简单粗暴、放任自流、期望过高、缺乏情感沟通等。

②在赫希著名的社会约束理论中,他提出社会约束有四大要素,即依附、承诺、参与和信念。“依附”是指个人对家人、亲友、师长等“重要他人”所产生的感情联系。赫希认为,即使父母分居或离婚,只要孩子依然深爱着父母一方或双方,只要孩子对父母的情感依附度高,就不容易犯罪。因为有依附感的孩子会考虑到他人的感受,怕失去爱,怕让自己所在乎的人伤心失望,因而放弃犯罪的企图。

③笔者在此借用了标签理论的基本概念。该理论指出,越轨之人一旦被贴上标签,就会带来两个效果:污名的产生和污名对自我形象的影响。被贴上标签的人成为社会边缘人,既不能享受高等教育,也会被排除在高薪的工作之外,也还可能难以获得常人可享受的社会福利。标签理论学者更进一步指出,会不会被贴上标签,违法行为本身只是众多的因素之一。标签理论学家贝克尔认为,是社会的上层阶级成员为社会的下层阶级成员定了规矩。而越轨标签的分布在现有的各个社会结构中不是随机的,有些人比较容易被贴上标签,例如:少数族群、穷人以及无权无势的人。

④《犯罪学理论与实证》,曹立群、周愫娴著,群众出版社,2007年5月第一版,第189页。

⑤《犯罪学理论与实证》,曹立群、周愫娴著,群众出版社,2007年5月第一版,第120页。

⑥ 冲突理论学者布劳提出了宏观上的结构冲突理论,他特别强调,一个社会财富上的不平等最可能导致社会冲突的蔓延。

⑦台湾学者周愫娴关于冲突论的研究表明,经济资源分配不均(包括收入分配不均和财产分配不均)和社会阶层不平等是导致犯罪增加的重要原因。

⑧冲突理论学者劳布指出,城市地区的高暴力犯罪率的主因是居民感受到强烈的相对剥夺感。
 
参考书目:

1、《犯罪学理论与实证》,曹立群、周愫娴著,群众出版社,2007年5月第一版。

2、《犯罪现象论》,刘广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3、《犯罪学通论》,康树华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二版。

4、《城市化进程中的家庭与青少年犯罪》,金泽刚著,《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1999年01期。

5、《预防闲散未成年人犯罪研究报告》,中央政法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中国档案出版社,2002年出版。

6、《转型期中国社会犯罪探析》,张小虎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

7、《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问题调查报告》,武彬著,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8、《浅析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预防建议》,雷发钧著,中国检察网。

9、《构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体系之思考》,王国学、周荣瑾著,黄石人民检察院网。

10、《城市化进程中农村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分析及对策》,翔安区法院供稿,厦门市妇联网。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 盛莉 吴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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