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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停放规定引发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发布日期:2017-06-15    作者:110网律师
违反停放规定引发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

  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对机动车停放的要求有四点:(1)机动车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规定地点主要包括停车场、停车泊位等由主管部门施划的停车地点。(2)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3)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4)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的通行。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如果机动车违反上述有关机动车停放规定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承担责任。但如果行为人对事故的发生也有过错,如因为赶着坐公交车没有注意到停放的车辆,也要对自己的损害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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