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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概括转让后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发布日期:2017-06-30    作者:110网律师
什么叫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概括转让后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概括转让后,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与其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概括转让后,受让人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原债务人对其的抗辩。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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