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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核定申请

发布日期:2017-07-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对象

所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缴费人


办理条件

纳税人因凭证管理等方面的原因,不能完整准确的提供应税凭证和计税依据、正确计算缴纳印花税的,为方便缴纳印花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选择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缴纳印花税。
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征收税目、计税依据、核定比例的,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印花税核定。
实行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己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且如实登记 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印花税核定征收纳税人,能按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的,向税务机关提出取消印花税核定。
所需材料

1.A07013《其他纳税核定申请表》(印花税核定申请)。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纳税人申报办理→办税服务厅受理→审核→办税服务厅发放。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纳税人网上申报办理-网上办结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15个工作日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承诺期限: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15个工作日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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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请点击”查看地图“按钮,选择具体办税服务厅查看。收费标准

不收费常见问题解答 查看常见问题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四十七条;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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