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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为朋友担保借款200万,现在朋友无力还款,这担保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发布日期:2017-09-04    作者:谢保平律师


 
  【法律咨询】
  我老公是公务员,他背着我为他朋友担保了200万的银行借款,而且是连带责任。现在借款人生意失败无力偿还,银行起诉我和我老公还有借款人要求我们还钱。
  请问这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我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网络配图
  【南京离婚律师谢保平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列举性地指出了,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理论上,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而你老公的担保行为显然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家庭也显然没有从中获益,因此,此债务是你老公的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你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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