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的概念
发布日期:2017-09-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具有以下特点:(1)送达是公、检、法机关所进行的诉讼活动。诉讼参与人向司法机关送交的自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等诉讼文件的行为,不属于法定的送达。(2)送达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送达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和方式送达诉讼文件的,不能产生法律效力。(3)送达的内容是各种诉讼文件。刑事诉讼中需要送达的诉讼文件是多种多样的。如传票、通知书、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裁定书、判决书等。(4)送达的收件人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机关、单位。例如,接收判决书的被告人、接收开庭通知的人民检察院等都可以成为收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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