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生遭遇车祸,补课费是否应当获赔?
发布日期:2017-09-29 作者:110网律师
2016年5月,高三学生张某在下课后乘坐公交车回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王某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张某在内的3名乘客受伤。
后经公安机关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公交车司机及乘客无事故责任。张某在受伤后住院治疗了15天,出院后需在家卧床休息。因无法到学校上课,家人为其联系了辅导老师至家中补习,支付了2000元补课费。
张某在结束治疗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及保险公司连带赔偿包括补课费2000元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4万余元。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补课费不是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公司不予赔偿。
法院审理:补课费也应获赔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张某包括合理补课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
律师说法:补课费是否应当获赔
随着城市发展,机动车越来越多,孩子出车祸的事例也在增多,因“补课费”产生纠纷不是个例。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其造成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或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张某系高三学生,发生交通事故时,正处于紧张备战过程中,事故的发生对其正常的学习、生活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而且由于事故受伤,其根据自身特点聘请教师培训补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据此,法院判决参照一般培训补课费用标准及补课必要时间,支持原告请求,判令保险公司作出如上赔偿。
(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微信群“踢人”属于社群成员之间的自治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诉讼调整的范畴
- 情侣分手后在网络频繁发布不当言论贬损对方,法院这样判
- 实际施工人能否在工程款范围外主张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 远亲不如近邻!
- 李**贩卖、运输毒品案 ——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巨大,且系累犯和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
- *有限公司与上海*携运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上海蝉联携运物流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
- 徐州*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与圣克莱蒙特航运股份公司、东京产业株式会社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 肖*故意杀人案——吸毒后交通肇事,持刀捅刺执行公务的民警,致1人死亡、1人轻伤,罪行极其严重
- 杨**运输毒品案——假释考验期内组织怀孕妇女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且系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重
- 蔡**贩卖、制造毒品案——伙同他人制造、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 杨*贩卖毒品案——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依法从重处罚
- 於**贩卖毒品案——多次零包贩卖毒品,依法严惩
- 臧*贩卖毒品案——通过互联网贩卖毒品数量大,且系毒品再犯,依法严惩
- 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并连续冲撞,系累犯,投案自首,依法惩处
- 鲁*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非法生产邻氯苯基环戊酮,情节特别严重,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