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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离婚 能否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起诉离婚?

发布日期:2017-10-13    作者:邓普云律师
法定代理人离婚  能否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起诉离婚?

  问:
  我女儿与王某办理结婚登记前就患有精神病,结婚时,王某也知晓我女儿有精神病。婚后,我女儿的精神病一直未愈,现我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以王某不尽夫妻义务照料好我女儿为由,代她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乐安 张某
  答: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对于审理离婚案件等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当事人本人必须到庭,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诉讼的原则。因此,你无权代表你女儿提起离婚之诉。如你女儿的精神病属于间歇性的,可在其有意思表达能力的未发作期内自行提出离婚诉讼。如你女儿属于完全无行为能力,可根据婚姻法第十条(三)提起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之诉,来保护你女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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