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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怎么理赔

发布日期:2017-10-17    作者:张梅律师

 

核心提示:买了交强险怎么赔?这是广大车主都关心的问题。交强险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行人。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无论有无责任,保险公司均会根据保险条例进行赔付,这其实是一种强制保护,下面就由法律经验小编在这里整理介绍交强险的相关内容。
  什么是交强险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交强险哪些情况下不赔?
  交强险共有5不赔,分为绝对免责和相对免责,绝对免责是指发生该情形时,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相对免责是指保险公司会先行赔偿给受害人,后再向致害人追偿。
  绝对免责情形:受害人故意。
  相对免责情形: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车被盗抢、被保险人故意
  法律依据
  绝对免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相对免责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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