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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什么

发布日期:2017-11-02    作者:赵双剑律师
一、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1、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2、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人数在三人以上,并具有共同理由的,为集体争议,当事人应当推举1-3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未推举代表人的
,按个别争议处理。
3、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应当提交申诉书。申诉书正本一份,副本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4、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应当附有符合申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应当用清单列明,规格统一用A4纸粘贴或影印,提供影印件
的,需提供原件以备核查。
5、立案后,申诉人按受理案件通知书要求预交仲裁费,无正当理由不交的,按放弃申诉处理。当事人有困难的,可提出缓交或减免申请,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二、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应写好申诉书。根据规定,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
的身份,包括职工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住址、职务,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
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申诉人应当将自己与被申诉人如何处理等问题全面、准确、简练地写清;(3)证据和证人的姓名、住址,提供有
关争议情况的各种证据和证人,务必确实充分;(4)申请日期。
2、应在申诉期限提出。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在规
定的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书面申请的,时效届满后就不再有申请权,仲裁机构也不再受理。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超过60日期
限而行使申诉权利的,仲裁机构可以受理。
3、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县、、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但是,按规定应当由设区的仲裁委员会受理的除外。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
区的,当事人应当向职工当事人一方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请仲裁。
4、要按规定的期限履行调解书或裁决书确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对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不履行的,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了解清楚了怎么申请劳动仲裁之后,才能知道其中有哪些是需要自己注意的事项,需要注意劳动仲裁委做出的裁决结果一旦生效,那对当事人来讲也是会产生约束力的。不过在裁决结果尚未生效之前,允许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这也是对自身权利的一种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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