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担保人民事责任如何认定
发布日期:2017-11-07 作者:刘琬琳律师
2006年7月8日,李某经文某介绍,与张某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李某借给张某10万元,年息18%,借期一年。期限届满后张某未能还款,李某与张某于2007年7月8日续签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0万元,年利率20%,借期一年。同时,文某向李某出具保证书,承诺对张某所借本息10万元承担担保责任。2008年8月3日,该张某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随后,相关刑事判决书认定,张某以项目缺少资金为由,多次多笔向多人借款,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随后,李某起诉,要求作为保证人的文某支付其未得到清偿的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查认定,两份借款合同损害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涉及犯罪行为,应属于无效合同,文某与李某之间的保证合同作为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亦属无效,故对于李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作出以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案一审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示
本案涉及的问题是,在民间借贷行为涉及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情况下,担保人是否仍需要对借款承担保证责任。本案如果放到新司法解释施行之后来审理,将会有不同的审理思路。首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借款人涉嫌犯罪或者生效判决认定其有罪,出借人起诉请求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其次,《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由此可知,司法解释对该情况下借贷合同的效力判定问题,并非一概否定、统统判定无效,而是视情形而定。具体而言,如果借款人对于出借人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且无过错,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即使出借人的借贷行为由于影响金融秩序而涉及刑事犯罪,亦不影响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有效,从合同亦有效,担保人应当依约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法律问题
- 民间借贷中债务人诈骗犯罪后,担保人的责任认定? 1个回答0
- 民间借贷担保人如何取消担保责任 12个回答10
- 民事借贷担保人自还款日期起多长时间后不承担担保责任? 0个回答0
- 民事借贷担保人自还款日期起多长时间后不承担担保责任? 2个回答5
- 民间借贷担保人,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剔除担保责任? 8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 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均涉嫌犯罪,担保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
- 借贷行为涉嫌犯罪 担保人民事责任认定
- 《最高院》民间借贷新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担保人民事责任认定
-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 民间借贷行为构成犯罪,担保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 对于借款人是否涉嫌犯罪的认定,不影响担保责任的认定与承担。借款人涉嫌或构成刑事犯罪时,出借人起诉担保人的,应适用“民刑分离”的原则。
- 对于借款人是否涉嫌犯罪的认定,不影响担保责任的认定与承担。借款人涉嫌或构成刑事犯罪时,出借人起诉担保人的,应适用“民刑分离”的原则。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