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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要卖房租客有优先购买权吗?

发布日期:2017-11-24    作者:110网律师
一、什么是优先购买权?
(一)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财产的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租赁物的权利。根据本条规定,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优先购买权仅限于房屋。
(二)基本特征:
1、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2、它是承租人所享有的对出租人出卖房屋的请求权,因此,出租人出卖租赁的房屋时必须及时通知承租人。这种请求权是一种请求债权,不是直接对物享有权利,也不能直接对抗第三人,优先权行使前不影响出卖人与其他人进行协商。
3、它是专属于承租人的权利,这种优先权不能通过转让或者继承转移至他人。
4、它是一种附条件的形成权,即以同等条件为前提。
(三)优先购买权的实现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
2、在同等的条件下购买。在非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买卖条件上等同,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等。
3、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如果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将要出卖租赁的房屋,并提出了一定的期限,而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购买的意思表示,优先购买权丧失。这说明承租人并不想购买该房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了。
二、房东卖房租客有优先购买权吗?
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主张租客对房屋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租客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实现对房屋的优先买卖权了。
1、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并且是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2、须出卖人出卖其标的物房屋于第三人。不能是赠与、遗赠、继承、公用征收、征用等非因买卖而转移标的物,否则对他人的干预即属过分。
3、在同等的条件下购买。在非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不能享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买卖条件上等同,包括买卖的价格、付款的期限和方式等等。
4、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如果出租人通知承租人将要出卖租赁的房屋,并提出了一定的期限,而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购买的意思表示,优先购买权丧失。这说明承租人并不想购买该房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了。
5、出租人须以一定的形式通知承租人。我国现行法律均规定,出租人出售租赁的房屋,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不管是采取书面形式,还是采取口头形式,只要出租人将其意思表示传达给承租人即可。
最高人法院《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卖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文章转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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