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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资企业投资人的妻子是否应当承担企业债务?

发布日期:2017-12-05    作者:姚雷律师
很多人认为既然独资企业的经营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独资企业的债务当然可以让配偶共同来还债,但事实上虽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产生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并不意味着在此期间个人独资企业所负债务也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而是仍然应当由投资一方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责任。再进一步考虑,欠下的债是以企业名义借的还是以个人名义借的,分不同情况来处理。
以企业名义借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
因为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需要以个人财产来偿还,根据婚姻不同状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投资人和配偶离婚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就应该由投资人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所得的财产清偿。
而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资不抵债的,投资人也可以以“有重大理由”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投资一方应以分得的财产单独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以个人名义借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配偶也要还
如果是以个人名义所借债务,投资于企业经营的,对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得分情况考虑。以一方名义用于企业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另一方可以举证证明自己并未同意经营该企业,并且企业经营收益也未用于家庭生活。
投资人的配偶并不是理所应当地要对独资企业的债务负责,现实生活中要考虑多方面来解决这个问题,投资人以企业名义借钱,要以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个人部分清偿债务,而以个人名义借钱的话,要考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追讨独资企业债务时,应该考虑好上述情况,调查清楚后再起诉,也可以委托公司债务律师协助调查,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侧栏查找合适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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