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企业投资人的妻子是否应当承担企业债务?
发布日期:2017-12-05 作者:姚雷律师
以企业名义借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
因为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需要以个人财产来偿还,根据婚姻不同状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投资人和配偶离婚后,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就应该由投资人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所得的财产清偿。
而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资不抵债的,投资人也可以以“有重大理由”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投资一方应以分得的财产单独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以个人名义借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配偶也要还
如果是以个人名义所借债务,投资于企业经营的,对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得分情况考虑。以一方名义用于企业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另一方可以举证证明自己并未同意经营该企业,并且企业经营收益也未用于家庭生活。
投资人的配偶并不是理所应当地要对独资企业的债务负责,现实生活中要考虑多方面来解决这个问题,投资人以企业名义借钱,要以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个人部分清偿债务,而以个人名义借钱的话,要考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追讨独资企业债务时,应该考虑好上述情况,调查清楚后再起诉,也可以委托公司债务律师协助调查,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侧栏查找合适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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