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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有道,美好生活都是努力来的

发布日期:2018-03-24    作者:110网律师
           不离不弃  事在人为   努力总会有收获  
   评吴英从死刑到死缓、死缓到无期、无期到有期三次减刑
         ———犯罪嫌疑人、罪犯及家属当有所启发
欣闻:2018年3月2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罪犯吴英减刑一案,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审理。案号为(2018)浙刑更70号省高院当庭作出裁定:将罪犯吴英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殊不知,三次减刑的背后,是吴英及其家属、律师, 多年来的不离不弃 、共同努力,才换来吴英从死刑到死缓、死缓到无期、无期到有期三次减刑,一步步走向新生。否则吴英已经在2012年被执行死刑,事到如今,坟墓树都长高了。
让我们一起来回顾。
第一阶段:5年:2007-2012年,金华中院、浙江高院,判处吴英死刑。
  律师辩护策略: 争取时间,争取活命。具体措施:全力出击公、检、法各个环节。延迟审判时间,积蓄不判、轻判力量。
  只要活着就还有机会,否则,就只能够给家属要一点儿经济赔偿了。
1981年出生的吴英是浙江东阳人,原为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7年3月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捕。2009年10月,浙江金华市中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给被害人。
吴英上诉后,浙江省高院于2012年1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院复核。
二、第二阶段:2年:2012-2014年,最高院驳回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律师辩护策略: 争取时间,争取活命。具体措施:全力应对诉讼程序,撰写代理词、法律意见书,以“并非罪大恶极”等为由说服最高院,不予核准争取改判。
只要活着就还有机会,否则,就只能够给家属要一点儿经济赔偿了。
最高院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综合全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裁定发回浙江省高院重新审判。
2012年5月,浙江省高院重新审理后认为,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且其行为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鉴于吴英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主动供述其贿赂多名公务人员的事实,其中已查证属实并追究刑事责任的3人,根据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第三阶段、减刑连续剧上演
律师辩护策略:疏导犯人在监心理,及时解答法律疑问,创造收集有利证据,争取减刑时机,出庭辩护,抓住减刑时机。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浙江省女子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7月11日作出(2014)浙刑执字第484号刑事裁定,将罪犯吴英的刑罚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2018年3月22日,鉴于罪犯吴英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浙江省女子监狱依法提出减刑建议,建议将吴英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改为十年。经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审核,报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18年3月2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浙江省女子监狱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和浙江省女子监狱分别指派警官出庭执行职务,罪犯吴英到庭参加诉讼。吴英的亲属吴永正等人、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街道基层代表参加了旁听。
庭审中,合议庭依法组织各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听取了各方意见。经审理查明:吴英在减为无期徒刑后,能服从管教,积极改造;遵守监规纪律,无违规扣分;认真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期间共获得9个表扬。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认为,罪犯吴英在无期徒刑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将罪犯吴英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
2014年7月,浙江省高院开庭审理罪犯吴英减刑案,当庭裁定将吴英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结语
吴英案曾广受关注,特别是在民间借贷习以为常的江浙一带,吴英被判处死刑后,许多习惯于借贷的大小老板们着实担心了一把,以为是国家在杀鸡儆猴,纷纷收手。宁可少做点生意,也要掉了脑袋。
恭喜吴英减刑成功,感谢法治昌明的好时代。
如果您或您的亲人、朋友不幸惹上官司涉嫌犯罪,他本人认为无罪,就约定要全力支持他,协同律师将无罪辩护做到底,如果他认为有罪,也要依法尽量做罪轻辩护,减少牢狱之灾。
记住:吃官司不可怕,关键在于如何应对。努力也许不会立即见效,但至少播种了一份希望。
事在人为,努力必有收获,吴英就是你的好榜样。不折不挠,打不倒,倒不死,有机会就能站起来,也是浙商精神的一个体现。
 
                     浙江建银律师事务所   张应川律师
                           2018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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