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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不给全怎么办,抚养费是否可以变更

发布日期:2018-04-19    作者:房树志律师
父母在离婚的时候,没有得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以绝自己的抚养义务。
     而关于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是根据一些详细因素确定的,现实中要是一方抚养费不给全的话该怎么办呢?律师365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抚养费不给全怎么办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糊口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包括子女糊口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用度。
     不能独立糊口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糊口的成年子女。
     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确当事人入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假如前夫仍旧不听奉劝,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划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入进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根据执行工作划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讯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入进强制执行程。
     强制执行的办法: 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进。
     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拘留收禁,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是指财产被查封,拘留收禁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按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
     逾期不履行,按照划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拘留收禁的财产交有关单位入行拍卖或者变买。
     强制负有义务确当事人履行义务。
     二,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吗离婚后,由于情势的变更,子女抚养费也可以变更。
     由于双方离婚后,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可能会碰到来自糊口中的各种各样无法预见的新情况,好比实践中,良多婚姻家庭部常常遇到的子女突患重病,升学导致的教育费和糊口费的陡增,子女侵害他人造成的经济索赔,春秋的增长而随之增加的糊口支出以及物价因素导致原定抚育费不足等情形。
     此时,抚养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去去会提出增加抚育费的要求。
     当然,假如双方能平心静气的就变更抚养费协商一致,是最好的结果。
     然而现实中,因为抚养子女的双方已不具有配偶关系以及那种由爱到恨的感觉等诸多因素的萦绕,有时双方很难就变更抚养费的数额达成一致。
     无法达成一致,并不是没有解决办法。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划定,"离婚后,关于子女糊口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公道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因此,假如双方确实无法就变更后抚育费的题目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可知,要是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按照商定或法院判决的数额支付抚养费的话,此时男女双方可以先就抚养费数额入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的话则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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