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为什么申请交通事故鉴定,可以申请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形

发布日期:2018-05-10    作者:吴丁亚律师
一、为什么申请交通事故>鉴定
所谓交通事故是指参与道路交通活动的各种汽车和非汽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和条例的行为,过失造成人、畜伤亡和车物财产损失的交通事件,称为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对于保险车辆就会涉及到保险赔付,有些还会涉及刑事或民事诉讼。因此,对汽车交通事故进行科学公正的鉴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般来说,汽车交通事故鉴定可以委托交通事故鉴定专家进行。在我国,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并出具正式文件。
二、可以申请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形>
碰撞事故的发生形态;
单车事故的发生形态;
碰撞车速、制动前的车速;
碰撞地点的特殊情况(违章情况);
碰撞姿态(碰撞时的相对姿态、碰撞角度等);
碰撞发生前事故车的运动状况与驾驶人的动作;
避免发生碰撞的可能性;
是否为追尾或妨碍行车;
该事故确实存在吗(是否伪造事故);
该事故是否为故意(蓄意)的(自杀事故、他杀事故);
驾驶人是谁;因车辆故障引发的事故(使用不当、维护不当、缺陷车);
车辆发生火灾的原因;
废气中毒死亡事故的原因;
交通信号灯状态;
乘车人所受的冲击;
碰撞所造成的乘车人身体运动状况;
事故与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
碰撞的顺序(台球式追尾或堆积式追尾);
证言的真伪;
相反证言、相反鉴定结果真伪的判定;
引发事故的诱因。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张进云律师
广东梅州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韩委志律师
天津河西区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于洋律师
广东广州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8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