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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被“扫黑除恶”到拿到安置现房,这一家经历了什么?

发布日期:2018-08-20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甘肃省天水市陈女士、尚先生一家在其本村经营一家碳晶采暖店,生活一直平静安逸,直到其房屋遇到征收。未与征收方达成补偿安置协议,2017年12月,陈女士、尚先生收到了区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不合理的补偿让他们意识到决不能坐以待毙,于是慕名来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决定委托赵健、张爱慧、辛晋敬三位律师办理案件,依法维权。
拒绝沟通,镇政府一意孤行作出限期搬迁通知!接受委托后,张爱慧、辛晋敬两位律师向当地政府邮寄了《律师沟通函》,表明了委托人支持当地政府的项目建设,希望与当地政府通过沟通协调的方式解决问题,依法主张合理补偿的态度。但当地镇政府拒绝沟通,甚至要求陈女士、尚先生解除与京平律所的委托关系。
为了给委托人施压,镇政府作出《限期搬迁通知书》,要求尚先生自收到该通知书三日内完成搬迁,否则将强制拆除尚先生的房屋。焦急之下,陈女士、尚先生立即向代理律师寻求应对之策,律师给予了耐心解释和指导:第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还未过起诉期限,镇政府作出《限期搬迁通知书》违法;第二,保持警惕,一旦遭到违法强拆要注意收集证据,为提起后续行政诉讼做准备。
但镇政府三日后并未强制拆除陈女士、尚先生的房屋。可见,镇政府也明知《限期搬迁通知书》违法,不会贸然实施强拆。作出该通知的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给陈女士、尚先生施加心理压力。
四两拨千斤,《律师沟通函》化解“扫黑除恶”重压!见镇政府限期搬迁的施压手段未奏效,区政府便计划实施全方面施压的方案:1、工商局、质监局、商务局对尚先生经营的商店进行执法查处;2、城管局、派出所、镇纪委对尚先生的房屋是否构成违建进行查处;3、要求公安分局搜集尚先生违法的事实和证据,列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监控打击对象予以严厉打击。
莫名其妙成为 “扫黑除恶”的打击对象,尚先生感到既气愤又惶恐,京平律师果断决定立即跟当地政府进行严正交涉。2018年4月2日,京平律师向当地省、区、镇政府邮寄《律师沟通函》清晰阐明政府对案件事实的定性严重失实:“征收安置补偿达不成协议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委托人只是普通的被征收人,既不是‘黑’也不是‘恶’。征收部门将人民内部矛盾上升为要求公安局将委托人列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监控的打击对象的敌我矛盾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对于该情况,当地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镇政府限期对京平律师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答复。镇政府在此压力下,只得向京平律师回函称:只是正常做拆迁户的思想工作,未将尚先生列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监控的打击对象。
四两拨千斤,一封用心书写的《律师沟通函》可能看起来并不起眼,但却起到了明显效果,实实在在地阻止了当地政府为了征地拆迁而违法向尚先生施压的行为。
诉补偿决定,法院调解下拿到两套安置现房!经过对案情认真讨论研究后,京平律师决定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6月26日,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女士、尚先生诉撤销天水市XX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一案。对于本次开庭,当地政府十分重视,委派了副区长、副镇长及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出席庭审。
开庭过程中,张爱慧、辛晋敬律师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实体和程序上的违法点一一陈述。法官对两位律师的专业和敬业精神表示赞赏,同时考虑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会不利于社会稳定,询问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法庭组织调解。陈女士、尚先生和区政府均表示同意调解。
开庭没多久,法官从陇南赶到天水组织双方调解。2018年7月6日,陈女士、尚先生与镇政府签订了满意的安置补偿协议并拿到两套安置房的钥匙。2018年7月11日,区政府撤销其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2018年7月13日,陈女士、尚先生申请撤回起诉。
顺利结案,终于能“带父母去天安门广场看看毛主席”!
2018年7月25日,尚先生一家人专程来北京将一面“敬业正直,维护公平”的锦旗送给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赵健主任、张爱慧律师、辛晋敬律师,以此表达对律师法律帮助的感谢之情。
尚先生表示一家人其实已经做好了长期打官司的准备,但没想到案件这么快就解决了,全家人现在都非常高兴!尚先生说:“这次来北京是两位老人第一次坐飞机。给律师送完锦旗之后,我打算带两位老人去天安门广场看看毛主席,完成二老一生的夙愿。”
在此也感谢尚先生一家对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信任,恭喜陈女士、尚先生维权成功。希望陈女士、尚先生一家不仅这次在北京玩的开心,也希望他们今后的生活重启新篇章,永远顺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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